也談城市文化與城市精神
時間:2010-05-24 10:49來源:未知 作者:陳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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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委黨校 陳小潔
每一個城市都有自己獨特的歷史和文化、鮮明的個性和表現符號,以及因之而散發出來的渾然氣象和精神特質。這種氣象和特質,會從這座城市的每一個人、每一幢建筑,或是每一處景觀、甚至是一排大樹身上體現出來,是這座城市一道最賞心悅目的風韻和氣度。城市精神就是城市面貌、社會風氣、市民素質的綜合反映,是城市創造力和凝聚力的生動展現,它是城市之魂,是一個城市的精、氣、神。
一、城市文化
城市,作為一個復雜的有機體,更多的具有地理、行政、區域、經濟單位概念的意義,文化,則是一個城市的靈魂和氣質,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和人們綜合生活質量的重要標志。
人造城市,城市造人。城市和人共同造就城市文化。宏觀上看,城市文化是一個時代、一個民族、一個區域、一個國家的文化范式,與城市對于社會、人類的意義相吻合,標志著一種社會體制下的文化語境。具體地看,城市文化又因城而異,城市和城市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個性和差異。
城市文化是構建城市精神的基礎,涵蓋了精神的內容。城市文化應包括的內容:道德觀、世界觀、價值觀、生活哲學、民族精神、群體人格、文化習俗、社會結構、倫理親情關系、宗教信仰、日常生活、符號系統等各個方面。基于這樣的認識,我們可以地將城市的歷史文化、發展變遷、功能地位、社會結構、人口構成、文化產品、精神風氣,還有市民的思維方式、生活方式、行為方式、人格類型、價值準則及其人際間的交流和交叉作用等都歸入文化。
(一)城市文化構成因素
1.空間特征——不可替代地成為城市第一層文化底色,使城市具有自己與生俱來、與眾不同的地域特色。
2.時間維度——城市文化的第二特征,城市獨有的歷史背景和人文傳統給城市留下抹不去的文化烙印;
3.制度、規章——直接影響著城市文化的屬性、形態和發展,規定著城市文化發展的機制與走向;
4.物態環境——直觀而立體地凸顯著城市的氣質、形象,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顯性標記和感性認知對象;
5.城市文化設施建設、文化活動和精神文化產品的產出,是城市文化發育、發展的標識,直接從數量和質量上反映城市文化的狀態;
6.經濟發達程度決定著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從根本上規定和制約著城市文化發展的潛力和未來高度,也制約著人們的文化消費心理和水平;
7.同時構建著城市文化的還有城市人口結構,市民素質、精神面貌、生活態度、生活方式、風俗人情、價值觀念、行為特征、人格心理、婚姻家庭、閑暇生活、消費心理、飲食習慣……等等,難以窮盡。
(二)城市文化形態
文化是一個城市的靈魂,它隱含在城市的方方面面,造就著撲面而來、鮮明可感的印象、感受、記憶,賦予城市特有的風骨和氣質,折射出城市人的價值共識、生活態度、審美水準。
城市文化形態的構成:城市的“物態環境”(硬件因素),城市的“人文環境”(軟件因素)物態環境和人文環境二者之間關系:互為依存、雙向互動。
“硬件因素”是指城市物態的、人造的、直覺可感的城市外在形式,是物質文明在時間與空間上的組合,是人類為自身的生存和社會活動提供的舞臺,是人類聰明才智創造的文明成果的“物態存在”。 “硬件因素”包括城市建筑、道路、交通、雕塑、廣場、綠地、社區、教育設施、文化體育設施、公益設施以及城市公共空間(包括文化活動場所)等。硬件因素既是構成城市文化的一個必要條件,也是決定城市品位的外在顯性標識。
“軟性因素”是指城市內在的、非物質化的、可間接感知和體認的人文環境,它包括歷史遺傳、文化傳統、民情風俗、文化理念、道德水準、文化活動、市民素質、教育水平、輿論風氣、人際關系、城市規劃建設水平和管理水平、城市智能化水平、信息化程度、文化輻射能力等。
由這些軟性因素構成了城市的內在品格、氣質、韻味和能量,是城市文化的隱性標識,也是決定城市文化品位重要因素。
二、蚌埠市民文化精神特征解析
(一)鮮活靈動的“淮河文化”特征
水的基本特征是“隨物賦形”,順應時勢,柔和溫潤,柔中有韌,漲落有序,盈枯有時,流轉不已……。水的這些特征孕育、滋養了蚌埠人的文化性格。蚌埠的發展,得益于淮河的穿城而過,使得和淮河相關的國家管理機構水利部淮河委員會以及省內的淮河管理機構淮河河道局等都常駐在蚌埠。正是這些才使得蚌埠有別于淮河流域的其它地市!蚌埠人的聰慧靈活,求變進取,機智善變,掌握分寸,審時度勢,懂得進退,都生動地昭示著水的氣質和品格。同時,風調雨順的氣候、溫和的淮河水造就了魚米之鄉,豐富的水產富裕了人民的生活,細風小浪的淮河水也滋生了人們追求安逸的性格。
(二)南北通達的“鐵路文化”特征
蚌埠作為一個城市,歷史并不算長,只有不足百年的歷史。她起于鐵路,興于商貿。在多數關于蚌埠的描述中最多見的詞匯那就是鐵路和淮河了!一條京滬鐵路和淮南鐵路使得蚌埠在安徽的鐵路交通史上舉足輕重,直至2006年鐵路分局撤銷時,蚌埠一直是安徽的鐵路運輸中心和行政中心!
(三)勇立潮頭、舍小為大的“大禹精神”
作為一個城市的歷史雖然不長,可是蚌埠這塊土地上蘊育過的文明卻名震華夏。大禹治水的故事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近日在蚌埠禹會村開展的禹墟考古挖掘便是這一重要歷史的有力佐證。如果考古有重大發現,那么大禹治水的故事將可能由傳說蛻變為中國的正史而載入史冊!其它地方關于大禹涂山的說法將不攻自破!這無疑是對蚌埠城市文化的一次重大提升!所以探討蚌埠城市精神就不能不說大禹: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敬業精神,十三年治水鍥而不舍的職業操守,疏而不堵開山導淮的創新意識!敬業、韌性、創新是大禹賦予我們新蚌埠人的三大精神財富,這便提煉出四個字:我們新蚌埠人要象大禹一樣——禹立潮頭!象大禹一樣——永立潮頭、不畏艱險、舍小為大、開拓創新的內涵正是我們要弘揚的城市精神。
三、“蚌埠城市精神”提煉
城市精神,是一個城市從外到內顯示出的一種地域性的群體精神。外在地看,城市精神表現為一種風貌、氣氛、印象;內在地看,城市精神則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市民精神,是這個城市民眾群體集體性所擁有的氣質和稟賦的體現,這種氣質和稟賦體現著市民群體的價值共識、審美追求、信仰操守。
城市精神在城市漫長的歷史演進中逐漸形成、烙印著清晰的地域特點,真實地反映地區的社會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而且對城市未來的發展和演進產生很大的影響,對社會未來發展具有某種牽引、推動作用,所以城市精神是一種潛在的社會發展催化劑和推動力量。
(一)提煉城市精神表述語基本要求:植根歷史 體現傳統 反映當前 引領未來
(二)城市精神的提煉原則
1.前瞻性原則。城市精神應該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既不可脫離實際,又應比現存狀態有明顯提升,有明確的目標感,有可以追求和努力的空間。這種前瞻性所關注的不僅有城市本身的因素,還要考慮城市所在的區域位置、作用,以及時代潮流、文化走向等因素,并具有一種廣闊的全球化的視野。
2.本土化原則。城市精神不是空中樓閣,不能脫離該城市的歷史遺傳和地域特色,更不能脫離目前的城市現狀,而應該是構筑在原有基礎上的改造和出新,若全盤摒棄原有的地域精神痕跡,也就喪失了其本身的特色,所謂城市精神也就變得“千城一貌”,毫無意義。
3.以人為本原則。城市精神必須一切從人本身出發,體現以人為本原則。一切服從于喚醒人的自知、提升人的素質的需要,關心人的長遠發展的全過程,側重人的全面發展的需要。
4.柔性原則。文化的魅力在于以柔克剛,城市精神以柔軟的方式在潛移默化中陶冶人、改造人。與法律和制度的“剛性”相反,城市精神原則應該屬于軟文化的范疇,應該遵循一種柔性的原則,更多通過內心情感的調動、環境氛圍的營造、文化活動的感染以及榜樣的力量等文化的手段而達至。
5.全民參與原則。城市精神大討論應引起全民關注,爭取全民參與,不能淪為一種浮于表面的“文化活動”,而應沉淀為一種深層次的“文化建設”。要讓市民意識到自己對城市負有的義務和責任,使之充分享受城市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時,同時也是一個精神文化的參與者和維護者。
城市精神大討論和城市精神的提煉確立,是城市歷史上值得記憶的偉大社會實踐活動,是浩大的精神文化建設工程。城市精神是一個城市通過市民的精神氣質、道德素質、生活方式以及規章制度、城市風貌所體現出來的公共價值,是區別于其他城市的核心價值和靈魂。我們相信,源于歷史文化傳統并在實踐中不斷發揚光大、創新發展的蚌埠城市精神,經過全體市民和專家學者的培育和提煉,最終將形成特定內涵的概括準確的表述,成為蚌埠新一輪跨越式發展的內在動力。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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