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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綠色建材定義為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 據了解,每類建材產品按照綠色建材的內涵和生產使用特性,分別制定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標識等級依據技術要求和評價結果,由低至高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標識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可申請延期復評。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的建材產品還必須在綠色建筑中有實際工程應用。 沒有標準只有導則 5月中旬,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副司長潘愛華在一次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座談會上表示,工信部將擇機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產品目錄包括節能玻璃、陶瓷薄磚、地板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綠色化學建材、綠色墻體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等優先推進品種。 據了解,下一步工信部將聯合住建部相關司局,盡快出臺《綠色建材發展行動計劃》,該文件已完成起草和意見征求,即將印發。其作為綠色建材發展頂層設計,將推進《辦法》實施,并促進制定首批推廣的綠色建材產品技術要求,開展綠色建材評價工作。 2013年1月,工信部曾下函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TC”)牽頭制定綠色建材的認證辦法、標準體系和試評目錄。CTC旗下的國家建筑材料工業鋁塑復合材料及遮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主任劉翼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針對綠色建材目前沒有制定產品標準,《辦法》采用的是技術導則和管理辦法的方式,技術導則按照標準的形式編制。 “若是制定產品標準,程序過于繁瑣,沒有兩三年出不來,十二五期間正在推廣綠色建筑,先做出技術導則供使用。”劉翼解釋。 “它會有個通則,然后各類產品有各自的技術導則。有的產品在編制技術導則,有的還沒有做。編制完初稿還要公開征求意見,通過專家審查,最后才能發布。”劉翼說,產品的相關性能指標高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進入市場有待時日 《辦法》明確,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包括證書和標志,具有可追溯性。標識的樣式與格式由住建部和工信部共同制定。每類建材產品的評價技術要求、綠色建材評價機構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將由住建部、工信部未來另行發布。 過去綠色建材因為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政府主管部門、建材檢測認證機構、協會等機構都在頒發標識,以證明“綠色”、“節能”、“環保”,導致市場魚龍混雜。建材企業無所適從,疲于應付。 這一次,國家明確劃定綠色建材管理邊界,住建部、工信部負責三星級綠色建材的評價標識管理。省級住建、工信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一星級、二星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 有分析人士表示,《辦法》的出臺,規范了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將會更好地支撐綠色建筑發展。“但由于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綠色建材評價實施細則和綠色建材評價機構管理辦法等都尚未出臺,因此距離市場開展綠色建材評價還有一段距離。”評價標識工作遵循企業自愿原則。目前,工信部希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綠色建材產業園。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