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城市生態安全屏障
時間:2011-07-03 10:55來源:中國規劃網 作者: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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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著親近自然的強烈訴求,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需要理性設定城市發展的合理空間,讓城市發展始終處于生態安全可控的范圍。
●科學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需要徹底扭轉傳統的唯GDP觀念,為城市生態立法,建立城市生態安全預警機制,合理布局城市生態資源,有序規劃城市空間結構。
蘇州城市化進程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從歷史的眼光看,蘇州固有的精致優雅、細膩婉約、天人合一以及巧奪天工的稟賦和特質已漸趨遙遠;從當代視野看,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雙重擠壓,早已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不堪重負,維系人與自然平衡關系的鏈條已經裂痕累累。因此,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既是蘇州在實現轉型升級、建設“三區三城”過程中調節和重構人與自然平衡關系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新水平的重要抓手。
天人合一的傳統心理,決定著人有著親近自然的強烈訴求,當城市和自然之間開始存在一種斷裂,人們對自然的渴望就越發的明顯。如何讓城市與自然融合,構建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過程就是理性設定城市發展的合理空間的過程,那如何讓城市的發展始終處于生態安全可控的范圍?
首先,要正確樹立經濟發展觀,這是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前提條件。從“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這是中國經濟發展軌道轉變的方向,但無論是“又快又好”,還是“又好又快”,可以看出我們經濟發展面臨“量”和“質”的雙重要求。中國通過改革開放實現了一個持續的快速的增長,而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定位就注定我們的經濟還需要一個總量增長的過程,但是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經濟的增長必須要考慮到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從“快速發展”到“科學發展”,經濟發展要有量,也要有質,如何讓我們經濟的增長成為有質量的增長,“好”字當先的過程其實也就是更加注重生態安全的過程。
其次,要為城市生態立法,這是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法律基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依據,建立適合蘇州歷史傳承和地域特點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條例、章程、規定、辦法等具有永久性、階段性或暫時性的法定文本。從蘇州發展的歷史脈絡看,要對城市水系、園林建筑及其風格、江南水鄉文明、水利工程、名勝古跡、古村落等予以保護性立法。從蘇州發展的地域空間特征看,要對土地、水資源保護和利用、濕地保護、丘陵森林保護等予以禁止性立法。同時對于節能減排、生態補償、碳匯交易等方面,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更加具有操作性的相關條例和辦法。此外,也可以針對某一時期或某一方面的情況出臺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再次,要建立城市生態安全預警機制,這是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保護程序。一般來講,涉及城市生態安全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口結構和總量、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企業節能減排、城市空間結構及其變化、土地、山水資源的利用和效率、歷史遺跡的保護和利用等方面。要通過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企業分別就上述內容定期向社會公布,并請權威部門對所公布的數據進行評級,也可以借助第三方社會學術機構定期給出分析報告并予以評級,為政府決策提供咨詢,這就為信息公開和對稱、政務公開和透明、公眾知曉和參與、社會輿論和監督創設健全的民主氛圍和輿情約束機制。
最后,要合理布局城市生態資源,有序規劃城市空間結構,這是構筑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落腳點。蘇州應該爭取每年拿出占上一年國內生產總值2%-3%的資金用于城市生態安全屏障的建設上,以確保生態城市建設的領先水平。從蘇州城市空間分布狀態來看,可以將城市空間劃分為三個層級。第 一個層級以城區為限。城區內要形成以散落在城區的園林、公園以及市民休閑綠地等綠色網點、原有的河道水系和要新建的縱橫綠道(機動車禁入)為經緯線而構成的城市生態循環系統,并以此向外伸展,由東向西則與陽澄湖、金雞湖、相城荷塘月色等濕地、吳中石湖等具有城市綠肺功能的湖泊與濕地遙相呼應。第二個層級是城鄉結合部,即城郊環帶要保留一定規模的經濟作物種植基地,這既是連接城鄉的重要紐帶,更是實現城鄉一體化,建設城鄉大生態格局的“留白”環節,以此為基礎,以太湖為生態軸,將大小不一、數量眾多的丘陵等山水資源有序輻射城區,逐步形成生態資源系統。第三個層級就是坐落在蘇州周邊南北走向的五個縣級市。蘇州要根據城市發展軌跡及其規律,前瞻性地將五個縣級市的生態建設納入生態建設總體規劃中,并且科學地確定五個縣級市各自的生態建設目標和建設方案,指明其在蘇州生態建設體系中各自的位置和發揮的作用。各縣級市一方面要積極配合蘇州生態建設總體規劃的建設和推進,另一方面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不斷創新生態建設路徑和方法,形成自我獨特的城市生態循環系統,并主動對接城區生態循環系統,以此構建蘇州城市生態的開放式系統。
(作者系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授、生態文明建設研究所所長)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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