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不斷增加,使得我國一些地方的“城市病”愈發嚴重。近年來,不少地方紛紛提出轉變城市發展模式,創建生態城市。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上百個城市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的目標。城市管理者的執政理念發生變化固然可喜,但是在具體實施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例如,對生態城市內涵的認識過于狹窄,把“花園城市”、“綠色城市”等同于生態城市。真正意義上的生態城市最重要的特點是“循環”,強調物質和能量的高效利用和資源化再生,注重社會、經濟與自然的良性生態循環,而不是簡單地追求自然環境的美化。 規劃各自為戰也是當前生態城市建設面臨的難題,由此導致了城市規劃中的條塊分割,難以將城市作為一個完整的生態圈,從系統的角度進行規劃建設。更讓人憂慮的是,當前生態城市的建設機制也明顯滯后。生態城市建設是一項投資巨大、任務艱巨的長期工程,但是目前大多數生態城市的建設,更多的是采取行政手段,依靠政府和少數地方國企推進,并沒有充分調動各類社會資本的積極性。 當前,我國正處在快速城鎮化過程中,具備大規模建設生態城市的“后發優勢”。《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為生態城市建設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如何更有效地推進生態城市建設,筆者以為需要從三方面著手。 首先要注重發展內涵,加緊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態城市建設標準。在建設中應當以“循環再生”的發展理念為指導,結合我國發展階段和區域特點,借鑒國外發展經驗教訓,加緊制定梯度型生態城市標準。除了將資源轉化率作為強制性約束指標,持續提升城市資源利用效率外,還要將可再生能源和清潔氣體能源的最大化利用作為長遠發展目標,不斷優化能源結構;對有害氣體、污水污泥、固體垃圾等城市廢棄物,設定減量化的階梯形發展目標,強化后期治理的資源化再生利用水平。 其次,因地制宜推進生態城市系統規劃和協同發展。既要按照生態城市規劃建設理念和標準,盡快修改完善現有城市規劃相關法規條例,理順各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規劃銜接關系,也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主導權,明確生態城市建設總體負責部門,協調各相關部門,結合當地自然資源稟賦和廢棄物資源現狀,因地制宜地制定系統的生態城市建設規劃。 第三,創新機制,激發生態城市創建動力。一方面,要構建市場化導向的生態城市建設機制。根據城市公共服務產品的市場屬性,能夠完全市場化的,全部交給競爭市場;不宜實現市場化,通過政府購買,吸引各類競爭性主體提供公共服務。另一方面,還要探索能源、環保、水務等城市公共服務產品一體化的服務模式,鼓勵具備能力的城市單一公共服務供應商向綜合服務商拓展。總之,只有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機制,生態城市的建設之路才能更加通暢。 (作者系新奧集團董事局主席)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