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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近日就河南省三年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情況聽取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及省直各廳局機關所作的報告。 規劃違規變更背后涉腐敗 一塊占地1萬平方米的土地,如果容積率是3,意味著開發商可建3萬平方米,若容積率提高至3.5,民眾難以察覺,但這對開發商而言卻是巨額利益。 自2006年以來,河南全省5210個城區建設用地規劃項目中發現違規變更、調整項目922個,其中房地產開發商擅自變更項目692個,行政主管部門違反法定程序審批項目230個……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向《法制日報》記者披露的一組數字表明了河南省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的亂象。 “像河南省洛陽市某區在2008年至2011年間,先后出臺多個會議紀要,分別對轄區下30個項目給予土地出讓金免繳或減半繳的‘優惠’,涉及建筑面積達175萬平方米,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新萍說。 河南省南陽市規劃局原副局長周某,收受賄賂220余萬元,為開發商辦理變更規劃審批手續,且從中運作使開發商免于處罰。 “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不力,甚至失職瀆職是造成此類案件居高不下的主因,許多行政執法部門對超建行為,大多是罰款后就為其補辦手續,很少采取懲罰措施。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更是出現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的行為。”周新萍說。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大衛提出,行政部門的不作為、亂作為,私自變更規劃的背后一定有貪腐滋生,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充分意識到規劃的重要性和法律的嚴肅性,對土地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管要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和河南省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執行。 規劃類行政案件居高不下 河南省住建廳負責人表示,當前河南省普遍存在重規劃行政審批、輕規劃實施監督考核、規劃實施好壞與城市政府及領導責任不掛鉤等問題。而法律規定的人大監督、上級政府監督、社會公眾監督等,在實際工作中并未建立常態化機制,規劃備案、規劃監察等制度并未普遍實施。 從2011年的192件到2012年的849件,河南全省法院一審、二審規劃類行政案件以數倍增長趨勢上漲。2013年數據略有下降,共543件。但截至5月份,河南全省法院已經受理一審規劃類行政案件122件。 “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中的違建認定和土地的非法占用占了案件中的絕大部分。行政部門亂批規劃許可、行政處罰失衡、行政不作為問題突出,導致群眾對市政規劃和建設充滿抵觸情緒,矛盾激增。”河南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到2013年全省城鄉規劃類案件占行政案件的3.9%,呈上漲趨勢,表明這一領域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一旦處理不慎,極易引發群體性問題。 河南省高院負責人坦言,此類行政案件大幅上升主要還是各地執法不力和監管不嚴造成的,也是這類案件的共性。 職能部門須加強依法行政 針對這些亂象,周新萍提出,要建立相關部門的關聯環節銜接審查機制,健全城市規劃、項目建設審批前和審批后公示制度,形成監管合力。通過建立行業信用評級、企業誠信檔案和違規企業“黑名單”等機制,加強房地產行業的整頓力度。對行政執法部門干預和插手土地出讓、規劃調整、配套費減免等職務犯罪進行嚴厲打擊。 河南省高院負責人建議,城建規劃部門通過加大責任追究、強化績效考核,提高執法人員的責任感和執法積極性,通過常態化的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對城鄉規劃類民事案件的審理,要充分尊重歷史和現實,須做到依法、公正、公平、合理。(見習記者 馬維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