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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群體性事件看城市治理變革

時間:2014-06-13 17:10來源:中國規劃網 作者:李鐵 楊禹
李鐵:從群體性事件看城市治理變革
 
  《城市會客廳》按:
  近年來,隨著城市社會的興起與市民環境意識、權利意識的覺醒,中國各地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正處于多發期,成了城市政府在城市規劃、城市管理中亟需正視的新現象。而五月份在杭州余杭發生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引起群眾聚集抗議”的事件更是具有極強的典型性,值得從多角度審視,從全局范圍反思。
  為此,本期《城市會客廳》邀請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的李鐵主任與楊禹研究員就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
  以下為李鐵主任觀點摘編:
  杭州余杭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引起群聚抗議已告一段落,沖突最激烈的階段已經過去,但這并不意味著其背后的問題已經完全得到解決。可以說,該事件的出現正是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各類問題、各種矛盾逐步積累后的一次集中爆發。所以,這次事件涉及到方方面面,它是所折射出的并不是簡單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選址問題,也不是單純是公民環保意識覺醒的問題。這里面包括社會轉型過程中,城市管理基本思維的弊病,城市發展中制度建設的缺乏,以及社會心理疏導的需要等。
  垃圾處理是我國城市發展中必須要過的一道坎
  在探討杭州余杭事件或類似事件時,首先必須明確一個認識,即中國城市高速發展中的垃圾處理,是一個不得不去面對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有7.3億城鎮人口,每年還有2千萬人進入城市。快速的城市化也帶來了城市垃圾的高速產生。我國現在已是世界上第二大垃圾生產國,美國每年的垃圾產量大概是2.56億噸,中國現在大概是1.43億噸,而這一數字在2030年甚至可能達到4億噸。這么快的增長速度,這么多的垃圾,要到哪里去?
  過去采取的方式是垃圾掩埋。但是我們知道,掩埋可能帶來的土地污染,對于環境的影響很大。所以垃圾焚燒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為這些垃圾總得有出口來處理。而城市管理者們面臨現狀的是,垃圾焚燒廠無論建在哪里都會有人反對。所以說,垃圾處理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必須要過的一道坎。
  效率與民意的抉擇
  媒體上有很多關于杭州余杭事件的評論,有些聲音認為,這件事情之所以最后走向“極端”,是因為當地政府與公眾之間的溝通不夠充分。人們“天然”的以為,此類問題通過理性溝通及公眾參與決策就可以得到圓滿解決,但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事情遠沒有這么簡單。美國的一些建設項目,甚至會因為幾戶居民不同意而導致十幾年不能開工,在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當然這樣說并不是指征求民意、公眾參與的過程可以繞過。但現在的情況是,中國城鎮化、城市發展的速度太快,而這種速度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各方矛盾急劇積累,倒逼城市政府不得不提高解決效率,甚至已經沒有一個可以用來逐步適應、學習的緩沖時間了,從這個角度上來看城市垃圾處理,效率才是更為重要的元素。
  群體性事件的發生是社會情緒的釋放
  作為個體,公眾并不會考慮整座城市垃圾處理的迫切需要,而對垃圾處理項目在自己生活區域附近的建立則會表達出激烈的抗議,這實際上體現了一種社會情緒的釋放,中國城鎮化走到今天,積累下來的大量矛盾的釋放。總的來說,這種釋放有三方面原因構成:
  首先,是群體心理釋放的需要。這是目前為止,我國各地政府一直沒有認真冷靜面對過的問題。城市里擁擠的環境、繁忙的工作和巨大的生活壓力令人們長期處于壓抑、緊張的狀態中,容易產生不滿的情緒。有負面情緒的人們,特別是血氣方剛的青年人聚集到一起,就需要一個能夠宣泄施放壓力的渠道,抗議垃圾焚燒廠及類似項目的落地建設就這樣成為了一個宣泄的契機。
  如果不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考慮,很難解釋為什么僅僅一個訴求,本來有著很多種表達方式,但最終卻走向街頭抗議。
  第二,缺乏合理的補償和搬遷機制。如果一個項目會對周圍的環境產生影響,那么政府就要為相關居民建立合理的補償、搬遷機制。這方面日本的數字很能說明問題,日本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政府收入的90%都用在了補償、搬遷或類似事項上,而我國城市政府在這方面心理、物質、制度上的準備都不足。
  第三,部分城市政府信譽下降,公信力不足。這些年來,受官員腐敗、偽劣工程、城管執法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部分城市政府的信譽在公眾心里打了折扣。民眾對城市政府的施政能力較為失望,同時對相關政策的持續性也持懷疑態度,這導致了部分城市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民眾對那些城市政府缺乏基本的信任。公信力的下降與信任的喪失也是這類事件爆發的重要背景。
  綜上所述,若想妥善處理,甚至是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城市政府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通過公眾的參與消除相互隔閡
  城市政府在加強宣傳,消除公眾對垃圾焚燒產生的有毒物質的誤解和擔憂的同時,應及時公布垃圾焚燒處理標準。還應拿出魄力來,公開焚燒廠的生產、排放、監管等環節的具體信息,徹底透明操作,加強公眾參與,讓人們都知道這個垃圾廠焚燒廠到底在干什么。
  以現在發達的信息傳播技術,政府與民眾開展這樣的溝通并不困難。但現在我們需要重視的是城市管理者思維方式轉變的問題。十幾年前,政府對一個決策可能積累的民怨并不了解或者說并不重視。但是現在,公民意識在城市化進程中得到了提高,老百姓要求提高信息透明度,要求政府在GDP和生存環境之間做出選擇,這是城市社會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因此,城市政府在未來的城鎮化進程、城市管理中,需要盡快適應:要轉變慣性決策方式;健全完善政府和公眾的溝通機制、信息發布機制;要讓科學方法參與決策;要加強管理決策的透明度;減少官員的頻繁調動。
  只有長效機制得以建立和運行,公開透明的決策方式成為習慣,才能消除政府與民眾間的隔閡,減少溝通的時間,提高城鎮化效率。這也是我們新一屆政府在推進城鎮化各項改革時的一個重要方向。
  通過全面、專業的治理提高政府公信力
  在城市治理中,還有個現象應得到重視,就是現在很多城市的主要負責人習慣于把自己當成專家,總認為自己的意見就是專業意見,把自己的意見凌駕于各領域專家之上。即便是聽取一些意見,也是偏聽。
  就杭州余杭事件而言,很多人認為所謂的“專業意見”就是所謂環保、環評方面的意見。其實大錯特錯,所謂的專業遠不只這些,還應包含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統計學等專業。但在實際操作中,城市政府通常只尋找對其政策支持的專家,這樣或許有利于一個決策更有效的落實,但卻潛藏了非常多的危險。城市負責人在執政期間認為對的政策,可能放在整個城市發展歷史中不見得就是對的,但在決策過程中,沒有人可以指出這一點。
  另外,城市政府決策的簡單化,也是導致許多錯誤決策得以落實的另一個原因。相較國外一些城市而言,中國城市政府調動資源的成本很低,再加上缺乏制度上的監管和制約,導致部分城市政府在思維模式、決策過程過于簡單。
  正是因為上述兩個問題,導致現在城市發展、城市建設中出現了大量短期行為,堆積出了一個個注重外表的城市,最后的結果反而是對社會資源造成了極大浪費,給環境帶來了巨大污染。同時,令整個城市的基礎設施供給出現嚴重短缺,城市債務也迅速增加,卻沒有人去承擔這種責任。
  這就是前面所說的政府公信力受損的深層原因。這種公信力的喪失,就像擊鼓傳花一樣在每一屆政府之間傳遞著。很明顯,杭州余杭的這件事就是公信力受損后,長期積累的矛盾爆發的結果。當地政府認為垃圾處理問題是一個亟需解決的問題,但在處理過程中,卻忽視了在多年的城市治理過程中積累下來的矛盾,進而造成了民眾在現實中的宣泄。而這種宣泄的出現其實就是本屆政府承擔了前任所有錯誤決策的后果。
  與發達國家的城市政府相比,也許我們政府這種只考慮短期經濟效益的做法在表面上節約了成本,但其實已經積累了很多后遺癥。城市政府最終是要為公信力的喪失承擔后果的,從這個角度上講,城市政府的治理模式也要轉型,要充分認識到,某一個城市問題的關聯面不是狹窄的某一個專業領域的技術問題,而是一個涉及領域非常廣的綜合的社會問題。政府在征求意見以及決策過程中,應更加謹慎。
  通過市場力量的介入分解無限責任
  還有一個問題是值得城市政府在未來進行探索,就是應該讓市場的力量逐步介入到城市的管理中來。這也是未來我國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可以考慮的方向:首先是要分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職能、責任。其次是讓要城市政府通過制度改革,逐步釋放相關公共設施的運營權、所有權,充分發揮市場中民企、外企的力量,把自己原來本不該承擔的包袱卸下來。真正成為一個監督者、管理者。只負責解決公共服務,而不參與市場的運營。
  在過去很多年,政府的力量在整個城鎮化進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但現在我們恐怕得換一種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政府在大包大攬的同時也向社會承擔了無限的責任,因此,在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過程中,若出現任何一個“閃失”,都必須要直接面對來自社會的問責,沒有緩沖地帶,沒有人來分散這個責任。長久來看,這并不利于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國外一些的城市中,城市的管理者分為兩個層面,負責政治層面的市長和真正管理城市運營的城市經理。這就意味著政府不必把所有大型公共設施的運營管理責任全都攬在自己身上,而是外包給專業的公司或者機構,將來自經濟和社會的壓力、矛盾轉嫁出去。這樣不但有利于監管,而且出于利益原因,這些負責具體運營的公司、機構在民意溝通方面往往做得比政府更加細致、靈活。
  通過豐富文體活動疏導群體情緒
  此外,對于社會心理的研究也是城市治理中需要引起重視的一項任務。城鎮化導致大量人口聚集,不同的群體會產生不同的訴求,但在中國,這些訴求往往沒有正常的表達機制,時常被壓抑,F在通訊發達,交流便利,公眾輿論在這樣的背景下容易趨于非理性,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小火花便有可能引燃導火索,一個平常的事件便有可能觸發到社會群體心理宣泄的“痛點”,進而形成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這本來不是中國特有的問題,在世界城市化歷史進程中算是必然現象,但問題是,此類問題在中國幾乎從來沒有被重視過。
  回到杭州余杭的這次群體性事件上來,正是因為社會群體沒有了正常宣泄情緒的渠道,才導致一件本可以通過理性表達、解決的事件在短時間內轉變成了激烈的對抗行為。
  其實一座城市積累了幾十年的機制弊端、社會成見,在某一個時刻突然爆發是很合理的。就算一些城市沒有爆發,也一定會有一個契合點,以另一個形式表現出來,如大型體育運動賽事、大型文化娛樂活動等。
  所以,城市政府應及早正視這種宣泄的需求,積極、正面的對社會心理宣泄進行疏導,F在很多城市中有著大量低收入人口、外來人口和青年學生,不難看出,現在的城市并沒有留出足夠的空間給這些群體宣泄情緒。在這些人中建立情緒釋放機制的任務十分緊迫,需要城市政府在未來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過程中把整個城市的文化體育設施和各類娛樂活動豐富起來,給社會心理、群體情緒更多釋放、宣泄的機會。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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