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資2.7億元并被當地譽為“邊境明珠”的“文化長廊”,緣何會淪為曇花一現的短命工程?剛剛竣工兩年的工程為何就表現出如此落伍與不適?當地規劃部門的回應一語中的:“短命工程”的焦點,在于縣里對城市規劃不夠前瞻。這其實也道出了許多城市“拆了建、建了拆”的瞎折騰的直接原因。 當然,我們可以把“文化長廊”的短命,歸咎于畸形的政績觀、盲目決策、政策多變等等,但缺乏前瞻性、科學性、系統性和嚴肅性的城市建設規劃短板,卻是問題的癥結所在。比如,城市規劃如何立足長遠、科學論證,如何將區域性規劃融入全局性設計,短期性布局如何與長遠性謀劃合拍同向等等。最為關鍵的是,如何確保城市規劃的穩定性、嚴肅性、權威性。 遏制建設工程“短命”,必須首先確保城市規劃“長壽”。“城市規劃”作為研究城市未來發展、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依據,作為指導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宏偉藍圖,賦予其法治的地位與權威,當屬確保其“長壽”的應有之義。比如,中長期的城市規劃、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設、對已納入規劃的工程項目予以變更與拆除,都需經過同級別人代會或人大常委會的討論與批準;對擅自更改規劃內容、隨意拆毀重要已建工程的行為依法問責等等。 只有將城市的規劃與建設真正納入依法治理、違法必究的法治軌道,才能有效約束權力、避免盲目決策。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