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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地保護太湖旅游資源,使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開發建設科學有序地進行。我局和太湖度假區管委會共同委托編制了《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于2007年1月經市政府批準實施。根據區內建設用地在實施過程中的情況反饋,原控規有一些需進一步完善和調整的地方。2007年10月,我局委托編制單位對原控規進行修編,現已形成初步成果,為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將本次規劃的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規劃范圍
北接穹窿山南麓,東到胥口鎮胥香路,西至漁洋山西側,南至葉山島,總用地為24.7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成為蘇州環太湖地區的旅游配套服務和休閑娛樂的中心;集多種文化于一體的東西方文化交流的平臺。
三、規劃結構
形成“一帶、一環、兩軸、兩島、五區”的規劃結構。
一帶:沿太湖岸線的休閑旅游帶;
一環:核心區的綠色生態環;
兩軸:兩條面對太湖開敞的多功能軸;
兩島:葉山島和長沙島,以保留原有度假用地為主;
五區:西部濱湖度假賓館區、南部濱湖親水度假村區、中部核心商貿娛樂區、北部動遷居住區和東部入口居住區。
四、土地利用規劃
居住用地358.49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31.53%,人均居住用地56.01平方米;
公共設施用地353.84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31.13%,人均公共設施用地38.46平方米;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26.59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2.34%,人均市政公用設施用地2.89平方米;
道路交通用地163.71公頃,占規劃建設用地的14.40%,人均道路交通用地17.79平方米。
五、本次調整的內容
1.現狀調整
根據目前建設情況,補充現狀調查內容。
2.道路調整
根據道路施工圖設計,對規劃道路進行調整。
3.規劃用地調整
⑴調整入口文化娛樂用為公共設施用地。
⑵根據拍賣紅線調整社區配套用地為居住用地。
⑶北組團東側動遷居住用地調整為職業中學用地,原職業中學用地調為居住用地。
⑷汽車維修用地、文化娛樂用地調整為旅館業用地。
⑸醫院用地調整為公共設施用地。
⑹文化娛樂用地調整為醫院用地。
⑺中心區東側賓館區調整為居住用地。
⑻南宮河兩側增加商業水街用地。
⑼調整旅游專賣市場用地、東側的文化娛樂用地為商業金融業用地。
⑽在中心區蒯祥大道南側,增加公交樞紐用地。
⑾根據劃撥紅線,在森林公園內增加文化論壇用地。
⑿調整西太湖兩塊旅館業用地的位置。
⒀增加曇花路兩側建設用地的面積。
⒁金三角地區增加專業劇場用地,停車用地調整為旅館業用地。
⒂漁洋山北麓部分碼頭用地調整為科研用地。
⒃根據劃撥紅線,調整了垃圾中轉站的位置。
⒄在長沙島和穹窿山南麓分別增加110KV和220KV變電站各一處。
4.規劃河道的調整
根據度假區中心區水系規劃,補充完善河道名稱,完善河網系統。
5.開發強度的調整
對地塊內建筑高度和開發強度進行適當調整,合理確定各地塊的控制指標。
(責任編輯: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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