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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調查違法建設情況。由景區所在鎮(街道)、景區管理機構對2003年以來的國家級、臺州市級及溫嶺市級風景名勝區各類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摸清景區規劃范圍內破壞景觀、亂搭亂建等違法建設現狀,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二是加強景區規劃管理。嚴把規劃審批關,通過完善項目審批手續,做到景區內所有新建項目必須符合景區規劃,嚴禁違章建設,特別是在核心區內對不符合規劃、未經批準以及與核心景區資源保護無關的各項建筑物、構筑物,提出搬遷、拆除或改作他用的處理方案。三是加大違章拆除力度。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將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嚴重破壞景區周邊生態環境的違章建筑列為拆除對象。四是強化景區普法宣傳。在該市主要景區及其周邊村莊設置普法宣傳牌,向村民和游客普及景區資源保護相關法律知識,營造良好的依法保護景區資源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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