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城市風貌特色規劃設計暫行規定
時間:2010-06-07 08:45來源:未知 作者: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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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規劃網重慶6月7日電(記者 汪志民報道)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五個重慶”建設和塑造城市風貌特色的要求,為強化我市城市、建筑和環境的藝術性和地方特色,改善城市品質,提高規劃設計水平,現就我市城市風貌特色規劃設計有關問題作如下暫行規定。
1、主城區及各區縣要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整體風貌,建筑風格除有特殊要求的外,要與城市整體風格協調并充分體現重慶主城區及渝西、渝東北、渝東南各地的自然地理和歷史文化特征。鼓勵在城鄉建筑規劃設計中繼承和發揚川東和巴渝地區的傳統建筑以及本土民居建筑的風格。容積率在1.0及1.0以下的兩江四岸頭排地塊及城市重要區域必須采用地方傳統的建筑風格。
2、在用地面積較大的建設項目中,高層建筑應盡量不集中沿城市道路、綠地、廣場等公共空間布置,而應在兼顧城市空間形態和項目內部環境品質的基礎上合理分布,富有趣味和變化,形成較為連續的城市開敞空間系統。
3、應在符合城市規劃原則的前提下,在城市的各片區形成較為協調的城市建筑高度。在對風貌有控制要求的地區,建筑高度應充分論證以提高城市景觀品質,強化城市山水特征和傳統文脈。
4、必須大力提倡中華文化在城市建筑風格中的傳承,全市禁止在公共建筑和大體量建筑設計中采用西洋或歐式建筑風格。
5、城市建筑應立足于場地的自然和人文條件,具有自身的文化內涵和形式特征,禁止照抄照搬、盲目模仿各種異域風格和似是而非、不倫不類的低劣建筑造型設計。臨街建筑物的外立面設計應體現城市街區的整體風格,形成連續協調的街道景觀。
6、加強重要建筑的細部造型設計,通過對檐口、窗框線條、基座、裝飾構件等部位的藝術設計,形成比例和諧、端莊大氣的建筑造型,達到美觀的藝術效果。
7、鄉村公共建筑和農民住宅要吸取本地鄉土建筑的布局和造型特征,采用地方材料,結合鄉村環境,形成適度集中布置、體現鄉土風情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風貌。
8、高層建筑應通過藝術設計進行頂部造型,要求進行多方案比選,要避免采用建筑頂部純裝飾構架及大體量頂部造型。
9、對高容積率居住地塊的高層住宅建筑應采取簡潔大方的設計手法,避免瑣碎、花哨的造型。建筑群的臨街形態和天際輪廓線應盡量有所變化。
10、在沿江、沿山和各類文化旅游、鎮鄉等低、多層建筑中要采用坡屋頂。主城區沿兩江四岸、城市主次干道以及傍鄰四山的建筑,應進行一定范圍的天際輪廓線分析。
11、鼓勵優化建筑物外立面設計及裝飾材料運用。在城市重要地段的公共建筑以及在文物建筑、歷史文化街區和具有歷史傳承的風景名勝區建設的項目,應體現地方傳統風格的建筑造型和設計元素,鼓勵采取如青磚、灰墻、黛瓦等建筑語匯。
12、公共建筑和重要地段的建筑要采用美觀大方、體現良好品質、具有較好色彩及質感的現代建筑飾材或富有特色的本土材料,其色彩、材質、比例劃分及構造方式應與建筑的使用性質相吻合且與周邊建筑和環境相協調。
13、禁止使用低檔次的白色面磚和黃色、粉色等其它劣質瓷磚的外墻裝飾材料,可結合建筑的性格特征適當使用青灰色面磚并采取橫向比例良好的拼縫方式。建筑外墻應慎用色彩純度很高的金屬材料及原色鋁合金門窗。
14、建筑沿街底層立面應簡潔統一,原則上避免使用原色鋁合金卷簾門。
15、慎用玻璃幕墻。居住建筑和密度較大地段的公共建筑禁止大面積使用鏡面玻璃和彩色玻璃以避免光污染并提高節能效果。
16、建設項目在色彩選用上同一組建筑主體色調要統一,一般以不超過兩種相互協調的主體顏色為宜,顏色的明度、彩度不能過分強調自我,應充分考慮與周邊建筑相協調。
17、各類城市建筑中不宜采用大紅大綠、鮮艷刺目的建筑用色和使用劣質裝飾材料,應充分利用現代環?萍硷棽暮蛢炐愕某鞘猩试O計理念,并通過發掘地方材料的優勢,創新具有鄉土特色的城鄉建筑藝術效果,體現城市與自然山水環境的和諧共生。
18、主城區城市主次干道及兩江四岸沿線的住宅建筑陽臺應進行封閉設計,具有晾曬功能的生活陽臺應設置在不臨城市主次干道及兩江四岸的方向,開敞式陽臺應造型簡潔并與建筑外墻面主體協調。
19、建筑物附設廣告店招應結合外立面統一設置,其尺度、風格應與建筑造型相協調并體現街區特色。廣告店招不得影響街道景觀視線和建筑整體造型,應嚴格控制突出建筑立面和平面輪廓的尺寸。
20、建筑物外掛空調機應按街景要求隱蔽設置或統一設置擋板予以遮擋,管道不得外露。建筑立面燈飾應按照相關燈飾規劃的要求同步設置。
21、居住小區的綠地應盡量設置在臨街處,封閉的小區綠地應對外敞開。
22、鼓勵居住小區多種喬木,小區設計要將每千人喬木(樹徑10厘米以上)種植量(冠覆面積納入綠地率計算)和健身場地(布置籃球場和羽毛球場等)作為小區環境品質指標。
23、一般不得在小區或建筑沿城市公共空間界面設置實體圍墻。若設置綠化圍墻或空透圍墻應與街道景觀相協調,并體現城市人文藝術特點。
24、道路要形成城市林蔭帶。街道綠化應多種植喬木,同一道路的樹種應盡量統一以形成整體感、避免凌亂。不同路段可根據不同的道路性質和交通功能采用不同的行道樹布置方式,以增強特色。
25、街道上的花池綠化應盡量減少并造型簡潔,增加街道空間活力,花池不得成排設置于臨機動車道沿線;花池中植入的灌木品種和高度應有層次感。
26、城市街道的人行道在保證其寬度、連續性和無障礙的同時,應采用統一鋪地材質和形式,以形成街區整體風格。電話亭、報刊亭、治安崗亭、社區服務亭、車站、標識物、殘障設施等街道設施要盡量減少對人行道的影響并統一設計和美化,提升其品質。對垃圾站等配套設施應進行有效遮蔽。城市公廁應盡量設置于公共建筑角落、減少獨立設置。
27、應重視街頭綠地的空間藝術形式和綠化效果,植物布置應結合山城地形地貌,多用垂直綠化并盡量采用體現觀賞效果良好、具有重慶特色的樹種如香樟、銀杏、桂花、榕樹、玉蘭、茶花等,從空間高度、平面形式、植物種類等增添不同的綠化趣味。
28、應結合山地特有的堡坎進行立體綠化,盡可能設置垂直綠化,美化堡坎,體現山城特色。
29、廣場設計應簡潔,在滿足市民公共活動和健身功能的同時,應盡量體現文化內涵和設計藝術,可設置既有寓意又美觀大方的雕塑小品,使人們的多種活動成為可能,也形成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間。
30、城市公園在滿足公共活動功能的前提下應多種大樹、多采用美觀的本土樹木、灌木和花卉品種,公園綠地應注意綠化的整體性。
31、城市跨江橋梁、立交橋、城市道路堡坎以及道路橋梁設施應與城市空間形態和山水環境相協調,體現現代結構的藝術美感?缃秩诵刑鞓驊H切宜人,造型體現一定的文化內涵和區域特色并與綠化環境相結合。
(責任編輯: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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