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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個稅起征點提高至3500元 新華社 發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9月1日起施行。 普華永道國際個人稅務服務合伙人楊治中告訴新民網,假設應納稅所得額為5000元,與現行辦法的2000元起征點相比,新政策按3500元起征,兩者相差280元。換言之,個人可以少繳稅280元。 據了解,若是現行辦法的2000元起征,應繳納的稅額計算為:(5000 - 2000)*15% - 125 (速算扣除數)= 325。而新辦法的計算如下:(5000 - 3500)*3%=45。 若再以8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例,現行辦法的2000元起征,應繳納的稅額計算為:(8000 - 2000)*20% - 375(速算扣除數) = 825。而新辦法的計算如下:(8000 - 3500)*10% - 105(速算扣除數) = 345。兩者相差480元。 起征稅點提高后稅級和稅率的調整對高收入群體是否有影響?楊治中表示,應納稅額的變化取決于所對應的超額累進稅率。例如,在新的個稅體系下,應納稅額80000元的人將適用45%這檔的超額累進稅率,而原先對應的則是應納稅額達到100000元的人群。(新民網記者 卜春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