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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報消息 協調推進重大合作規(guī)劃,或納入各城市績效考評體系 本報訊(記者 周舜堯 )昨日,首屆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合作協調會在漢口召開,長沙、南昌、武漢以及合肥四座城市正式建立高層協商機制,為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群區(qū)域合作提供了新的通道。 據介紹,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首屆合作協調會由城市群內的省會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分管副秘書長構成,會長由當屆承辦城市分管市領導擔任,采取輪席制,原則上每年舉行2次會議,分別在第2、第4季度召開。 此前,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已連續(xù)3年舉辦了3屆會商會,分別達成推動區(qū)域合作的《武漢共識》、《長沙宣言》、《合肥綱要》等綱領性文件,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在交通基礎設施、產業(yè)分工、生態(tài)文明建設、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的合作。 此次成立的協商會機制,主要在于加強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之間的聯系,落實上述省會城市會商會作出的決定和綱領性文件中的措施。 協調會還要協調推進長江中游城市群省會城市重大合作規(guī)劃的組織編制及實施,重大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工程的推進,研究并向省會城市會商會提交合作進展的報告,提請審議重大問題等職能。這些省會城市間的合作事項,也有可能納入各市績效考評體系,進行考核。 此外,協調會還下設秘書處,職能由同一天成立的長江中游城市群合作秘書處承擔,這個秘書處常設在武漢市,其他城市派員參加,開展日常工作。
國家發(fā)改委地區(qū)司副調研員江洪表示,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協調機制是落實長江中游城市群規(guī)劃中關于改革創(chuàng)新的體現,在改革創(chuàng)新方面,長江中游城市群還可以在國家級新區(qū)、承接產業(yè)示范園區(qū)、臨空經濟區(qū)、產城融合示范區(qū)、跨省交界合作示范區(qū)等方面加強合作,力爭取得突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