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騰訊財經訊(劉鵬、鄔川)
7月16日,多家在滬期貨公司對騰訊財經透露,自從公安部跨部門工作小組入駐上海后,近期皆收到了工作小組下發(fā)的問詢書,被要求說明資金動向和每筆成交記錄等情況。 一家期貨公司相關負責人對騰訊財經表示,公安部工作小組在摸底之后,目前正在對貿易公司進行排查。 此前,新華社曾經報道,7月1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率跨部門工作組抵達上海,工作組現已發(fā)現個別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證券期貨交易等犯罪的線索,正在依法開展調查。 一石激起千層浪。被調查的對象為何是貿易公司?上述期貨公司負責人表示,在剛剛看到該消息時同樣感到詫異,但隨后他從圈內也獲知了該消息,證實了工作小組正在排查在滬貿易公司。工作小組的這一動作頓時成為期貨圈內議論的熱點。 “或許是資金在貿易公司的掩護下進入國內,繞過了QFII等渠道,再在國內集結起來進行做空。”這位負責人如此猜測。不過,他也提出了疑問,即便如此,要分辨出哪些是違規(guī)資金,又有哪些參與了惡意做空,“辨別的難度太大”。 期貨業(yè)內人士揭秘資金路徑 過去的半個多月時間內,A股巨幅下跌,引起傳言無數,其中,外資做空被描述為罪魁禍首,盡管傳言并無任何證據證實,但這無礙于將人們的關注視線從A股現貨市場轉移到股指期貨市場上。 隨后,7月9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帶隊到證監(jiān)會,會同證監(jiān)會共同排查近期惡意拋售股票與做空股指的線索。第二天,孟慶豐又率跨部門工作組抵達上海。新華社報道稱,彼時,工作組發(fā)現個別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證券期貨交易等犯罪的線索,正在依法開展調查。 據多家期貨公司透露,公安部工作組抵達上海后,給多家期貨公司發(fā)放問詢書,問詢的內容包括近期資金流向、每筆成交記錄等。 “因為期貨公司是交易的中介,資金全部需要通過我們進入場內交易,所以問詢的目的可能還是以了解資金動向為主。”上海一家排名靠前的期貨公司工作人員對騰訊財經指出。 上海本土一家期貨公司負責人對騰訊財經分析,公安部工作小組將調查重點放在貿易公司上面,很有可能是指的外貿企業(yè)。 “上海有很多外貿企業(yè),有一些是皮包公司,外資可能會利用這些公司作掩護,虛構合同讓資金進入國內,再在國內期貨營業(yè)部開戶,然后參與做空股指期貨。”這位負責人分析稱。 資金通過此種方式,則避過了資本項目的管制,繞過限制較多的QFII渠道。據該負責人了解,目前期貨從業(yè)者對此多有討論,但并無相關證據證明。 同時他也指出,即便公安部工作小組將目標鎖定在貿易公司身上,但“貿易公司太多,資金來源短時間內不太好查清楚”,所以他推斷,距離公安部工作小組調查完畢尚需時日。 惡意做空標準或存疑 隨著公安部工作小組的出動,市場的神經被激起。關于“惡意做空”的標準也引起一場大討論。 此前,證監(jiān)會新聞發(fā)言人鄧舸曾表示,期指惡意做空是近期市場下跌主因,將組織稽查執(zhí)法力量對涉嫌市場操縱,特別是跨市場操縱的違法違規(guī)線索進行專項核查。 隨后,鄧舸對惡意做空下了定義,即“跨市場和跨期現市場操縱就是惡意做空”。 但多位法律人士對騰訊財經表示,法律中并沒有“惡意做空”這一說法,亦沒有任何關于“惡意做空”行為的描述。 騰訊財經查詢發(fā)現,《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指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是指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或者持倉優(yōu)勢或者利用信息優(yōu)勢聯合或者連續(xù)買賣,與他人串通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自買自賣期貨合約,操縱證券、期貨市場交易量、交易價格,制造證券、期貨市場假相,誘導或者致使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準確投資決定,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為。 但這依然無法解釋何為“惡意做空”。 “做空是一種規(guī)則,合理利用規(guī)則進行做空不涉及到道德審判。”上海一家期貨從業(yè)者對騰訊財經說道。 同時他也指出,交易所掌握交易數據,機構是主要參與者,如果有人惡意做空操縱市場,那么交易所應該對相關信息一目了然。
上海一家大型私募相關負責人告訴騰訊財經,外資做空的說法是偽命題,而且即便有外資參與,比重也不會太大。同時他認為,前期市場暴漲,做空是合理的避險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