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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近日編制完成。《規劃》明確,未來10年,我市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實際規劃總面積2624.19平方公里,占徐州市總國土面積23.31%。 根據《規劃》,保護對象主要包括徐州市轄的11類52個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其中主要有: 自然保護區6個:分別是泉山、大洞山、呂梁山(圣人窩)、駱馬湖(新沂)濕地、艾山九龍溝、黃墩湖濕地。 風景名勝區4個:分別是云龍湖、馬陵山、微山湖湖西濕地、岠山。 飲用水源保護區14個:分別是小沿河、駱馬湖(中運河)、沛縣微山湖等5個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七里溝、張集、丁樓、賈汪等9個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 森林公園3個:分別是徐州市環城國家森林公園、邳州銀杏博覽園和邳州黃草山省級森林公園。 洪水調蓄區4個:分別是邳蒼分洪道、高塘水庫、阿湖水庫、黃墩湖洪水調蓄區。 重要水源涵養區2個:分別是市區云龍湖、睢寧鳳凰山水源涵養區。 重要濕地2個:分別是廢黃河、大沙河重要濕地。 清水通道維護區5個:分別是京杭運河、徐洪河、房亭河、鄭集河、沛沿河。 生態公益林5個:分別是睢寧嵐山和鳳凰山、新沂馬陵山、邳州戴莊-車輻山、漢王生態公益林。 特殊生態產業區5個:分別是豐縣大沙河、新沂草橋、睢寧高作和王集、邳州宿羊山。 同時,根據徐州實際情況,《規劃》中還特別設置了煤礦塌陷地生態恢復區2個,分別是市區九里湖、賈汪潘安湖,規劃面積達42.8平方公里。 ■新聞鏈接 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 據市環境保護局環科所所長范瑜介紹,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是指在保持流域、區域生態平衡,防止和減輕自然災害,具有重要生態服務功能和保護價值的,在維護區域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安全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按照規定程序劃定,有明確界線,需要實施嚴格保護的自然區域。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一般可分為禁止開發和限制開發兩個區域。禁止開發區內,禁止一切與保護維護主導生態功能無關的開發活動;限制開發區內,在不影響其主導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可以發展一些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的建設和開發活動。 根據這一原則,《規劃》劃定了總規劃面積2946.8816平方公里的徐州市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扣除重疊區域面積后,實際規劃總面積2624.19平方公里,占徐州市總國土面積的23.31%,其中禁止開發區域面積301.655平方公里,占總國土面積的2.68%,限制開發區域面積2322.535平方公里,占總國土面積的20.63%。中國規劃網南京11月9日電 記者王艷 (責任編輯:白雪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