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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國家,每年新建面積達20億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鋼筋,建筑的平均壽命卻只能維持25~30年。同時,另一組數據顯示,英國、法國、美國的建筑統計平均使用壽命分別為132年、85年和80年。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范柏乃感慨:“我們有5000年的歷史,卻少有50年的建筑。”(《中國青年報》5月11日) “建筑短命”是一個老話題,這幾年兩會年年提,批評聲一片,但各地“被短命”的建筑還是此起彼伏。學者通常把國內建筑短命現象的原因,歸納為“四說”:“質量說”、“規劃說”、“政績說”、“暴利說”。其實,不論是哪一種“說法”背后都隱喻著同樣的真問題:權力意志的絕對主導,權力濫用的某種現實體現形式。 “樓歪歪”和“樓脆脆”背后有權力腐敗的基因;一屆政府一個想法,規劃改來改去,說到底是權力干預城市規劃;而“拆一次創造了GDP,再蓋一次又創造了GDP”,還是權力自身的政績追求和GDP崇拜輻射推動。領導拍拍胸脯就可以決定一座建筑的命運,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政績工程大行其道,反襯的不是城市規劃缺乏科學性和連續性,而是對權力意志的規劃和監控力量缺位。所謂“管住了領導的腦袋就管住了建筑的短命”,大抵就是這個道理。 因此,拯救短命建筑的“要義”在于從源頭入手,讓“想怎么就怎么”無所掣肘的權力意志得到規范和限制——“把權力關進籠子”。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要“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努力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很顯然,只要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引入強有力的公共監督,城市規劃短視、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政績工程大行其道乃至豆腐渣工程屢禁不止等導致建筑短命的“痼疾”,都會不治而愈。具體說來,一是要充分考慮民生民情,讓城市建設規劃更符合公共利益;二是要廣泛吸納民意民智讓公共建設決策更科學完美,避免決策失誤造成財政浪費;三是要導入有效的公共監督,嚴控相關權力的腐敗和資本暗箱操作。 事實上,很多國家把公眾如何參與城市規劃寫進法律里。英國1969年出臺了著名的斯凱夫頓報告,美國學者也提出“市民參與階梯”理論,日本規定城市規劃方案要先通過“意見聽取會”、“說明會”和公開展覽內容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見……毫無疑問,我們的城市和建筑要想像巴黎那樣一百年都不過時,民意參與監督的法律制度保障不可或缺。在此方面,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中國規劃網北京8月27日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