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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wǎng)特約評論員:李北陵 前不久,我在一篇題為《透過媒體看城市的文化氛圍》的文章中表達了一個觀點:一個城市有沒有文化,文化氛圍濃不濃,主要看三條,一是商店的取名、門外匾額的題字和裝飾;二是書店和文化場館的分布和文化消費場合來往的人流量;三是當?shù)孛襟w的文化含金量和所透示的城市文化生態(tài)。 沒想到,這篇論說深圳城市文化氛圍的文章,引起了許多媒體主意,并約請就城市文化再寫評論。 由是決定再議一題:商店的取名、外面匾額上的題字和裝飾,是否影響城市文化氛圍? 回答這個問題,或許實例更有說服力。 筆者所在的城市,堪稱全國不多的商貿(mào)中心城市,但遺憾的是,商店取名的文化水準整體偏低:一是露,二是土,三是俗,四是怪。 所謂“露”,就是取名過于直露,比如“棉絮加工店”、“性保健品店”、“自動麻將連鎖店”,甚至經(jīng)營產(chǎn)品和服務(wù)也一古腦兒全堆到店名匾牌上,讓匾牌不堪重負。 所謂“土”,就是取名俚語化,比如飲食店,不乏土氣十足的“便民食店”、“二胖小面”、“坎下火鍋”、“將就吃小食”、“好又來飯館”等等。 所謂“俗”,就是雷同、跟風,比如店名叫“兩江”、“渝州”“山城”之類的食店、理發(fā)店、鞋店、水果店一大串;短視地追求時尚、吉利、實惠、不中不洋也一窩蜂,店名中“來福”、“有福”、“豪華”、“平價”隨處可見。 所謂“怪”,比如我家附近,一家火鍋店竟叫“豬圈火鍋”,在市中心區(qū),有火鍋店名“夜福”、“滴滴味”,看到這樣奇怪惡俗的店名,自然聯(lián)想到骯臟、有毒的“豬圈”、“夜壺”、“滴滴畏”,誰還愿光顧? 可緊鄰的成都不一樣。多次去成都,就發(fā)現(xiàn)成都的大小商店都特重取名和招牌制作,店名大多文雅,較少土俗之氣;商店匾牌裝飾簡樸,突出名號,古色古香,而且普遍喜歡書法家題字,極富濃厚傳統(tǒng)韻味,給人以美感。 幾年沒去成都,不知現(xiàn)在情形怎樣。但我相信,一個城市的文化傳統(tǒng)不會被浮躁風氣輕易沖走。近日偶讀一篇外地人談城市文化的文章,就證實了我的斷想:成都著名的春熙路,有家火鍋自助店,取名蠻有詩意——“綠滿家”。這家火鍋店,女廁稱“軒中聽雨”,男廁叫“亭中觀瀑”,連廁所取名也演繹出詩情畫意,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 兩相比較,文化的高下不言而喻。它生動地告訴我們,店名和匾額有著“一點三邊”的關(guān)聯(lián),店名和匾額這“一點”,聯(lián)結(jié)著三邊:一邊是商家,一邊是市民和顧客,再一邊是城市。這三邊相互關(guān)聯(lián),相互制約,也相互影響。店名作為商家的招牌,是城市文化中一個不可輕看的“符號”,它既因傳播、推銷、審美的功能發(fā)揮是否適當而關(guān)乎商家的生存,也向市民傳播觀念和文化,影響著城市的整體形象。城市通過店名表現(xiàn)出來的物質(zhì)利益追求大于倫理價值追求,商業(yè)功利性重于社會文化責任,對社會的污染,文明的損害,城市整體形象的破壞,絕不容忽視。 我這樣說,并非主張一個城市滿街店名都只能是高雅的“陽春白雪”,不能容納通俗的“下里巴人”。我想說的是,店名及其匾額作為商業(yè)文化,既要講求個性,也要給人以美感;既當恪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也當自覺承擔城市文化傳承的責任。當我們看到,一個城市中露、土、俗、怪的店名比比皆是之時,就不能不反省:城市如此缺少文化,何談建設(shè)現(xiàn)代文明的大都市? 而今早已進入經(jīng)濟與文化一體化發(fā)展的時代。城市、商家之間的賽局,很大程度決定于文化力的較量。城市的店名和店名背后所隱含的理念,反映城市的追求和市民的精神境界,折射城市的文化傳統(tǒng)和底蘊,是城市極寶貴的無形資源和軟環(huán)境競爭力。這決定了,如何讓城市里的店名和匾額更文化一些,不只需要商家多動腦子,也需要城市的管理者、媒體和市民們更多關(guān)注、共同促進。 (責任編輯:瑋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