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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亞里士多德說:“人們為了活著,聚集于城市;為了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1933年國際現代建筑協會通過的《雅典憲章》明確指出居住是城市的首要功能,城市是市民的生活空間,倡導站在市民都市生活活動立場進行城市規劃建設,要把滿足市民心理、生理的需求與社會、經濟、政治條件結合起來。1977年,國際現代建筑協會通過《馬丘比丘憲章》向世人宣稱:迄今為止,人類并沒有構筑起親近溫馨的家園,而是營造了沒有生機的塋穴。工業的發展,城市的膨脹以及強大的機械力對自然環境的加工與再加工,使得人類在觀念上和生活方式上逐步疏遠自然。 城市發展要不斷回歸舒適、休閑、健康、安全和文明等人類最基本的追求,使人居環境更貼近自然,與自然和城市文化和諧。城市建設要關注城市安全、健康、舒適、便捷等體現居民生活質量的問題,并注重對歷史和傳統文化的傳承,保持城市和街區的風格,同時要高效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創造更多更適宜人們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空間。 宜居,21世紀新的城市觀 20世紀90年代,聯合國第二屆人類居住地大會提出了城市應當是適宜居住的人類居住地的概念,并得到了國際共識,“宜居城市”成為了21世紀新的城市觀。 2005年《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國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宜居”,首次成為這座千年古都的新方向。此后,“宜居”的口號為中國更多的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商和普通公眾所重視。目前為止,至少有20個城市把“宜居城市”作為建設目標。廣東省提出了建設“廣東綠色住區”,杭州提出“構建和諧人居、品質生活”,把杭州打造成“生活品質之城”,威海提出建設“人居福地”,以此作為城市的品牌。雖然提法不盡相同,也各有側重,但實質都是為了創造一個跟適合居民居住的高品質高質量的宜居城市。 宜居,人類快速城市化的反思 宜居城市的提出源于對居住環境問題的關注。英國工業大革命的掀起,直接引發了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涌入,并附帶產生了一系列的居住環境和社會問題。1898年,霍華德提出“田園城市”,旨在追求舒適、便利和美觀等城市功能。二戰后,隨著城市規劃的發展,對居住環境的追求在城市規劃中的地位得到確立。某種程度上說,“田園城市”即是后來宜居城市的思想淵源。 城市生活質量的高低是衡量城市價值和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標志。宜居城市的提出順應了城市發展的新要求,即為城市中生活的所有居民提供一個健康、安全、便利、舒適的生活環境,推動城市發展理念的更新。 1.國外對宜居城市的理解 目前,國外對宜居城市的理解,可以用VanessaTimmer和Dr.Nola-KateSeymoar在2006年世界城市論壇發言中的一句話來概括:宜居性,即為在一座城市或者區域之內生活的居民所感受到的生活的質量。國外對此的研究比較注重城市內居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參與能力以及對居住區的研究,而且,他們比較重視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比較注重城市現有和未來居民的生活質量,比如良好的氣候和自然環境、良好的住房儲備和遍布各處的游樂設施等等方面。概括起來包括三大方面的因素:適宜居住性、可持續性、適應性。在他們看來,并非目前城市居民生活水平高就是城市宜居,有可持續發展潛力的城市才可能成為他們眼中的宜居城市。此外,居民的可尊重性也很重要。他們還關注城市對危機和困難的可適應性。對城市可適應性的研究和評價,是目前國外比較新的城市研究方向。目前我們國家對于適應城市的危機和困難方面的研究很少。 “擁有設計良好、有國際長程航班的國際機場;低犯罪率;國家提供優質的教育;高素質的保健醫療服務;氣候宜人;通訊系統良好;社會容忍度高,能容忍同性戀、不同種族,并讓婦女平等就業;凌晨1時仍能買到酒;公共交通包括的士收費合理且服務佳;當地媒體及國際報章雜志的有無、多寡及其素質;城市規劃可讓市民接觸到大自然,并盡量避免污染和生態破壞。” 這是被譽為“21世紀風格鑒賞家”,《國際先驅論壇報》和《單片眼鏡》創辦人泰勒·布魯爾提出的當選“世界宜居城市”的11項基本準則。這些原則很難說是否科學,但它集中體現了開放性、安全性、服務設施的便利性、環境的舒適性和包容性,宜居城市建設的核心內容就應該是類似的導向,而非GDP的高低。 2.國內對宜居城市的理解 與國外相比較,目前我國對宜居城市的概念和標準并沒有形成一致的認同。不同的專家存在不同的說法: 楊保軍:建“宜居城市”應多考慮當地人的想法。 筆者當初提出“宜居城市”的概念并不是想提出一個客觀標準。當時人們理解比較簡單,覺得“宜居”的城市就是應該讓人“安居樂業”,使人能夠長久的、持續舒適的生活在城市。結果單純的追求GDP,經濟發展了,污染越來越嚴重,生活設施卻很少,生活質量沒有提高反而下降。有關“宜居”包含的內容很豐富,即有科學的客觀的因素,又有非科學的、個人感受的因素,對“宜居城市”的理解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居住著的感受是不同的,所以宜居可能沒有客觀標準。所以.宜居城市應該考慮當地人的看法。 張文忠:“宜居城市”應該是城市永恒的追求。 “宜居城市”是所有城市的發展方向,以及所有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目標。“宜居城市”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一個動態的目標,沒有絕對的宜居城市和絕對不宜居城市。即一個城市是否是“宜居城市”,是相對其他城市或相對于歷史而言,因此,是否達到“宜居城市”的標準,要參照其他城市及其自身發展的歷史。“宜居城市”不是一個終極目標,是城市永恒的追求。因此《標準》只能提供一個參考指標.而非同性指標。 俞孔堅:“宜居城市”沒有嚴格的定義。 “宜居城市”首先是一個描述詞,沒有嚴格的定義,正如“生態城市”、“健康城市”、“可持續”之類的概念一樣,因所處的社會階段不同,也因人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標準。《標準》的出臺并不會終結爭論,相反,可能會引起更大的爭論,因為它可能變為評價城市或考核城市決策者的依據,與部分人的利益產生聯系。當然這并不是壞事,而應該被看作是積極的、有益于喚起全社會、特別是城市決策者對“什么是好的城市”的認識。而且,爭論不會有根本的分歧,對待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關注是共同的,僅此一點就是了不起的進步。 然而無論是國際上的11準則還是國內各專家們的意見,目前都還沒有統一的標準,由于城市的歷史文化、性質、規模以及所處的地域環境等方面的差異,也很難確定一個統一的標準。但是,有一個共同的準則,就是生活在那里的居民認為這是最適宜于自己居住和生活的城市。 為此,有關學者在宜居城市的研究中設計了14項標準請被訪者從中選出他們在進行宜居評價時最看重的5項標準,旨在由此找出我國社會成員在進行宜居評價時所共享的“意義系統”。 調查采用多階段隨機抽樣方式,于2006年4月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成都、深圳、大連、濟南等20個城市的2553名18~60歲常住居民進行的入戶訪問。數據結果已根據各地實際人口規模進行加權處理,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調查的抽樣誤差為±1.78%。 1. 不同年齡群體宜居評價標準比較 表1不同年齡群體對宜居標準的比較(%)
總體上看,人們在進行宜居評價時最看重的5項標準依次為:“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就業機會”、“經濟水平”和“房價”,而“人文環境”、“城市規劃”和“公共服務水平”3項標準的中選率則相對較低。 將受訪者按年齡劃分,可以看出他們之間的一些相同點和不同點。相同之處是:無論是青年人、中年人還是老年人,他們進行宜居評價時最看重的5個標準都是“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就業機會”、“經濟水平”和“房價”。 不同之處是:青年人和中年人對“就業機會”的重視度大大高于老年人。而中老年人對“社會保障”的重視度大大高于青年人。另外,對宜居城市所具有的“生態環境”、“消費環境”和“人文環境”特征,年齡越小的群體對其越看重;而對宜居所具有的“社區居住環境”和“社區服務水平”這兩類有關社區的因素,年齡越大的群體對其越看重。 2. 不同性別群體宜居評價標準比較 表2不同性別群體對宜居標準的比較(%)
將受訪者按性別進行區分后,可以看出,女性受訪者與男性受訪者在職業評價標準的選擇上差異不大,排在前5位的標準均為“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就業機會”、“經濟水平”和“房價”略有不同的是:女性似乎比男性看中城市的“社會安全”特征,而男性比女性更看重“人文環境”因素。 3. 不同收入水平群體宜居評價標準比較 表3不同收入水平群體對宜居標準的比較(%)
將所有被訪者按其收入程度進行劃分后可以看到,城市的“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就業機會”、“經濟水平”和“房價”5個因素仍是各收入階層進行宜居評價時最看重的標準。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收入的增長,人們對“生態環境”、“消費環境”和“居住面積”的需求有較大幅度的增長。此外,低收入階層對城市的“就業機會”更為關注。 4. 不同戶籍群體宜居評價標準比較 表4不同戶籍群體對宜居標準的比較(%)
將受訪者按戶籍情況進行劃分后,可以看到城市的“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就業機會”、“經濟水平”和“房價”5個因素仍是不同戶籍市民進行宜居評價時最看重的標準。有所不同的是在外地人的選擇中,“就業機會”在其評價城市宜居時的重要性大大提升,躍居第一位。同時,外地人比本地居民更看重城市的“經濟水平”,而比較輕視社會安全、交通狀況、居住面積和公共服務。 為了比較各分類群體對宜居標準的差異度。調查者又對數據進行了顯著性檢驗。 表5不同類別群體的宜居因素差異比較
檢驗結果顯示,城市不同性別、不同收入、不同戶口的市民存在顯著差異的宜居因素兼為2個;但是城市不同年齡段人群認為的宜居因素卻有5個存在顯著性差異。由此可見,影響市民之間宜居標準差異的主要變量是年齡。不同年齡段的人群在對宜居的標準判斷上存在更大的多元化傾向。 這啟示我們,在建設宜居城市時,為了盡量滿足各類群體的需求,可以從先滿足不同年齡段市民的宜居需求著手。 中國城市的宜居之路何去何從 中國有宜居城市么?有專家稱,沒有。而我卻并不這么認為。對宜居城市的理解不能拘泥于形式和概念,需要從多個角度來審視。宜居是每一個城市長遠的動態的發展目標,宜居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即一個城市是否宜居是相對于其他城市或是該城市的一個過去某個時期的城市生活狀況來進行定義的。 1. 杭州——親水型“宜居城市” 以杭州為例,作為2008年“中國十佳宜居城市”和“十佳最和諧發展城市”奪冠城市,杭州在人、自然、文化三者的完美結合上,可謂是真正的營造了一個“水清、河暢、岸綠、景美”的親水型“宜居城市”。 1、水變清。經過綜合保護,西湖水透明度從以前的50厘米提高到73厘米。經過整治,錢塘江干支流50%以上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千島湖湖區總體保持Ⅱ類或優于Ⅱ類水質;全市飲用水源達標率保持在85%以上。 2、空氣變好。杭州的空氣質量連續四年優良天數超過80%,其中2006年6月18日至10月5日連續110天保持優良。在發展中國家許多城市生態環境嚴重惡化的情況下,非海邊城市的杭州能達到這個水平,尤為不易。 3、綠色增多。在城市治水過程中,最近5年杭州城區新增綠地面積5370萬平方米,接近翻一番;城區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分別達到34.5%和37.9%,在建成區面積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又有了較大幅度提高;城區人均綠地面積達到10.84平方米,5年增長41.2%。城市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人均綠化面積3項指標均超過國家綠化模范城市考核標準,處于全國同類城市先進水平。 4、景色添彩。新西湖恢復修繕145景,“一湖兩塔三島三堤”的西湖全景重返人間。運河建成開放了“一館、兩帶、兩場、三園、六埠、十五橋”系列景觀,西溪成為以濕地生態為基礎,以人文生態為精髓,以休閑旅游為載體,以科普研究為亮點,集科普研究、休閑觀光、濕地生態和人文生態保護與展示于一體的“世紀精品、傳世之作”。 5、文化更濃。在西湖綜合保護過程中,共恢復重建、修繕整治了100多處自然和人文景觀。在西溪濕地綜合保護過程中,保留和修繕了一批老房子,恢復了秋雪庵、西溪草堂、兩浙詞人祠等一批人文景觀,建成了深潭口、三深、龍章、源誼等民俗文化旅游村,西溪文脈得以傳承。在運河綜合保護過程中,一大批橋梁、碼頭、船塢、糧倉、民居等歷史文化遺存得到了保護和修繕,運河物產文化、水景文化、戲曲文化、廟會集市文化和民俗風情得到了搶救和傳承。“五縱六路”挖掘歷史文化碎片37處。 6、人居更佳。隨著杭州城市治水的推進,杭州人正在實現“依湖而居”向“依江而居”、“依河而居”轉變,杭城處處成為人居佳境,實現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杭州市民的住房條件有了明顯改善。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供應量比例接近1∶1,成為全國領先城市。全市擁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已達88%,超過新加坡、香港等發達國家或地區水平;人均住房使用面積超過20平方米、建筑面積接近30平方米,在全國大中城市中名列前茅。 宜居城市是居民對城市的一種心理感受,對宜居城市的評價和宜居建設的重點要充分考慮居民的評價,而不能單純出自政府的主觀意愿。 對于政府來說,宜居城市建設要充分考慮居民的需求,并接納居民、企業、學者、非政府組織等利益相關方的意見,讓不同利益群體有機地參與到宜居城市的建設中,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的發展初衷。 2.宜居宜閑論 宜居城市應該同時是宜閑城市,因為城市居民日益增多的閑暇時間和收入要求宜居城市充分發揮宜閑功能,宜閑是獲得城市居民對宜居認同的重要保證。 宜居城市應將宜閑融入城市規劃與建設宜居城市的最大表現就是它對人的吸引力,吸引力越高的城市,居民對城市的滿意度、認同度和忠誠度也會越高。提高城市吸引力的措施有很多,其中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城市要善于創造迎合當地居民需求的休閑條件和休閑機會,豐富城市居民的休閑生活,使他們不僅能在此安居樂業,還能“安居樂閑”,這樣的城市才是真正的宜居城市。因此我們在宜居城市規劃與城市建設中,要充分考慮諸如不同收入、職業、年齡的居民的休閑偏好,將不同的休閑元素融入城市規劃與建設中,從而為城市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休閑服務供給,滿足他們差異化的休閑需求,使城市生活煥發得更加多姿多彩。 那么宜居城市應如何將休閑元素融入到城市規劃與建設中去呢?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幾條途徑實現: 2.1將休閑理念融入城市理念 城市理念反映了一個城市的品質和價值取向。在以工作倫理作為城市理念的城市,其價值取向往往是物質主義的,而非人本主義的,在這樣的城市里,人們為了滿足自己對物質的貪婪,往往在GDP的名義下毫無顧忌地揮霍本已非常稀缺的城市資源,破壞本已非常脆弱的城市環境。在這樣的城市理念的支配下,人們只注意到工作的倫理,卻沒有思考如何發展休閑的倫理,奉行的是工作中心主義,認為工作是一切事物環繞的中心,休閑被看作是懶惰和浪費時間,因而是一種罪孽。如在歐洲中世紀羅馬教會統治時期,統治者宣揚的是追求快樂就是罪惡的觀念,因此休閑不被鼓勵,工作的價值卻被一再強調,普通勞動者也就失去了從日常辛勞中放松的機會。這種觀念甚至在當今的工業社會中還存在,如在工作倫理曾一度占了上風的20世紀70年代末至20世紀80年代初,休閑也不被看作是生活的主要部分,日本工人甚至主動放棄假期,以免休閑破壞了他們愿為工作獻身的雇員形象。 現在,工作倫理的過分張揚已經開始受到人們越來越多的批評,人們的價值觀也正在向理性回歸,科學發展觀、可持續發展觀、綠色GDP等概念的提出就是這種理性回歸的反映。同樣,過去那種以工作倫理為主導的城市理念也應該向休閑倫理為主導的城市理念回歸,而一旦當城市理念中飽含休閑倫理時,就會對城市居民的價值觀念形成潛移默化的影響,就會促使他們的價值觀從工作倫理向休閑倫理轉變。因此,宜居城市在提煉城市理念時,要注意轉變思想、改變思路,將休閑理念融入到城市理念中去,并使之成為城市居民共同的價值取向。而只要人們勇于改變過去的價值觀,就能有意義地享受休閑。 2.2將“樂閑”納入城市宜居規劃 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把建設宜居城市作為城市發展的目標,城市規劃中就相應地增加了宜居規劃方面的重要內容,這無疑體現了城市管理者對民生問題的日益關注,體現了政府決策越來越貼近百姓。 不過,盡管不同城市的宜居規劃不盡相同,但歸結起來主要還是兩個方面:一是安居規劃,一是樂業規劃,而很少看到有樂閑規劃,這是當前城市宜居規劃中的主要不足。現在,由于用地緊張,很多城市在面臨規劃取舍時,最先砍掉的往往是城市公共休閑空間,導致公共休閑設施建設用地不足,有時甚至出現擠占已有公共休閑空間的情況。現在很多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除了寥寥可數的幾座標志性的圖書館、體育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城市公園外,其他公共休閑空間幾乎難得一覓,一些中小城市甚至連這幾樣最基本的休閑空間都不齊全,而對城市居民日常休閑生活影響最大、也最為重要的社區休閑空間幾乎在所有的城市都感到嚴重缺失,而由此帶來的休閑機會短缺已經成為許多城市面臨的嚴重問題,只不過當前被扭曲的政績觀導致了決策層對這一問題的忽視。 但是,如果城市管理者打算長期忽視這一問題則是不明智的,因為經濟越發達,城市發展水平越高,居民對休閑的需求就越強烈,要求也會越高,也會越難以滿足。因此,城市在進行宜居規劃時如果不對此早作打算,不及時把城市休閑規劃納入城市的宜居規劃中,那么一旦城市居民的休閑需求大規模爆發,我們就會陷入無可適從的境地。因此,城市在進行宜居規劃時,一定要有前瞻的眼光,要站在城市發展的高度,秉著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的信念,充分考慮城市居民當前的和潛在的休閑需求,將“樂閑”作為城市規劃的一個重要元素納入,最好還要為未來可預見的城市休閑發展留足余地,尤其是要把公共休閑設施建設納入到城市規劃中去,要讓公共休閑場館、公共文化娛樂健身設施、城市公園和動物園等各類城市休閑游憩空間和設施等在規劃中得到應有的體現。 2.3將發展旅游業納入城市產業發展規劃 按國際旅游業發展的一般性規律,當人均GDP達到800-1000美元時,居民將普遍產生國內旅游動機,當人均GDP達到3000-4000美元時,居民將普遍產生國外旅游動機。現在,我國相當多城市的人均GDP已超過2500美元,部分較發達城市的人均GDP已在5000美元以上,如果按照上述國際標準,那么我國已有相當部分的居民具備了國內游的經濟承擔能力。而作為一個旅游資源非常豐富的國家,中國還會吸引越來越多的外國游客來我國旅游。這些無疑都為我國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國內外條件。現在,旅游業已被公認為是中國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之一。據世界旅游組織預測,中國旅游業將在21世紀高速發展,到2020年,中國旅游總產出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8.64%,旅游消費將占總消費的6.79%,旅游投資將占投資總額的8.16%,接近世界平均水平,屆時中國將接納1.37億的國際游客,占全球國際游客的8.6%,遠遠超過法國、美國、英國等旅游大國,從而使中國成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 基于上述背景,一個有遠見的城市在制定城市產業發展規劃時,要充分重視將旅游業納入其產業發展規劃,并給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那些將“宜居”作為重要建設目標的城市,更要在城市產業發展規劃中認真考慮旅游業的發展定位。這是因為,在宜居城市建設中將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個宜居性與生產性的沖突問題,該沖突產生的根源在于城市不但具有居住和休閑的功能,還有生產的功能,生產活動是城市存在和發展的根基。而從歷史經驗看,我國大多數城市的發展都是在工業化的高速推進中實現的,工業一直是這些城市的支柱產業,而很多工業企業都有高污染、高能耗的特征,依附于這類產業之上的城市生產無疑與宜居性對生態環境的較高要求是不相容的,因此在宜居城市建設中這類產業將會被逐步淘汰。但如果這類產業被淘汰后沒有其他的產業部門進行替補,就會帶來城市經濟發展中的產業支撐問題,從而導致城市居民失業,并最終損害城市發展。為此就必須進行產業結構調整,調整的方向一是通過大力發展“清潔工業”,二是通過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來解決城市發展中的產業支撐和城市居民的就業問題。旅游業是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產業部門,具有無污染、高就業、高附加值、產業波及效應大等特點,而宜居城市大都具有適合旅游業發展所需的良好生態環境、適宜休閑度假的自然資源、豐富的人文景觀資源等,因此可以選擇將發展旅游業作為解決城市宜居性和生產性這一沖突的重要手段。 宜居城市發展旅游業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本地居民的日常休閑問題,從而提高城市的宜閑度。雖然一個城市發展旅游業主要是為了滿足外地游客的旅游需求,而不是為了滿足本地居民休閑需求,但只要在時間利用方面作好靈活交錯安排,城市的旅游空間、資源、設施大多是可以面向本地居民的休閑進行開放的,比如城市的旅游景點、公園、樂園等都可以在游客較少的時間段內向市民免費或低價開放,由此所產生的成本則可以由政府補貼,從而將發展旅游業和滿足城市居民的日常休閑需求有機結合起來,這樣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城市休閑(旅游)空間和資源,又能極大地豐富城市居民的休閑生活。 2.4重點發展社區休閑,讓社區休閑承擔城市休閑的主要功能 一項對深圳市民周末休閑活動空問結構的研究表明,如果以家庭為原點,那么在離原點0-l千米的范圍內,集中了人們65.3%的休閑活動,在離原點1~5千米的范圍內,集中了人們24.7%的休閑活動,在離原點5千米以外的范圍只集中了人們另外l0%的休閑活動。這還是周末有連續2天休息日的情況,可以推斷,如果是周一至周五的非休息日,人們的休閑活動會更加集中于離原點0-l千米的范圍內。這樣一個范圍,大致處于一個城市社區或城市街道的范圍之內。這就意味著,城市居民的日常休閑活動主要是在自己社區內進行的,可見社區休閑對城市居民日常休閑生活的重要性。可以說,社區休閑功能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發揮,直接決定了城市居民能否便捷地獲得向往的休閑機會,從而直接決定了他們對休閑生活的滿意度。 社區休閑功能的充分發揮,需要一個完善的社區休閑服務系統,這個系統至少應由如下3個部分組成:一是要有優美的生態環境,如公共地綠化、污染整治、清潔衛生等。二是要有完善的休閑設施,如社區公園、文化廣場、運動場、各種娛樂健身器械和器材等。三是要有有效的組織和管理,如組織一些公益性的文化演出,舉辦一些群眾性文化休閑娛樂活動,對休閑設施進行日常管理與維護等。這3個方面都有賴于政府的介入,當然也可以充分發揮非營利組織的作用,但政府的介入無疑是必需的。 我國絕大多數城市都還沒有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區休閑服務系統,主要是社區人均綠地少(有可能整個城市的人均綠地并不少)、環境“臟亂差”、人均休閑設施擁有量嚴重偏低(有些社區根本沒有像樣的公共休閑設施)、休閑組織和休閑管理嚴重缺位,等等。這個情況不僅存在于那些老城區,很多規劃中的新城區也是如此。有些城市在進行城市社區規劃布局時很少考慮居民社區休閑的需要,以致在有的城市幾平方公里內都見不到一處公共休閑空問,甚至連一些社區中原有的規劃休閑用地都被辟成了停車場,或是被改作為其他商業用地。很難想象,這樣的城市也稱得上是宜居城市。 因此,一個將宜居確立為發展目標的城市,就應當在完善社區休閑服務系統方面下工夫,要在城市建設和發展中將發展社區休閑擺上比較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社區休閑在城市休閑中的主體功能,讓城市居民不但能真正安居樂業,還能真正“安居樂閑”。 以城市規劃的角度看待宜居城市的建設 1.城市的需求看,城市規劃必須注重統籌發展。城市規劃是總結過去、開創明天的一項政府決策,統籌考慮近期與遠期,局部和全部。深人群眾,了解群中的城市概況,故能站得高,看得遠。 我國城鎮體系規劃中,仍沿用傳統的結構模式,這與區域發展—體化有點不相稱,導致區域內部發展不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各自獨立,造成區域內部的產業結構低層次重復和區域資源的極大浪費。 因此,城市規劃必須跳出城市本身,深入群眾,將城市融入所處的城市群分工體系。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以實現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不斷滿足群眾的要求,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讓城市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群眾。 2.從城市的選擇看,新的城市規劃必須注重個性化的特征;城市個性是—城市的特色,是獨特的魅力所在。在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中,大多的城市都是高樓大廈,本身的城市特色沒能充分發揮。城市忘了自己,城市的形象沒有突出,歷史、人文也沒能體現。城市—旦失去歷史陳跡,就如人失去了鮮明的個性。雖然城市變化了,政府或個別人能得到些許的利益或是短暫的贊美之聲。不過。沒了原有特色的遺憾卻是永遠的。 創建宜居城市,也不可缺少對環境的保護和自然資源的協調;城市不斷地改變,不斷地擴大,土地資源也不斷地減少,再是怎樣地彌補平衡。保住了耕地,也還是一種浪費。城市規劃中—個重要的東西,就是能充分利用本身城市原有的山、水、田林和風景名勝等的自然景觀要素。發掘改造和保護相協調,還應圍繞個性建設和特色。再有就是為了城市的經濟利益和居住環境不發生沖突,產業的結構應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環節。所以在城市發展規劃中,工業區應與行政區域居住小區有明顯的界定。 3.“宜居城市”不僅要作為一個城市所追求的目標,更應該作為一個城市規劃的原則。 關于“宜居城市”的評價標準,仍然是個需要不斷深入研究和討論的話題,希望能夠早日看到一個能夠很好的指導城市規劃設計者工作,并且能夠量化的指標體系,來幫助規劃師們更實際更科學的規劃出一個又一個的“宜居城市”。 小結 總的來說,在新時期的城市規劃中,應當充分考慮群眾的利益,政府的領導不應過多的干預,不多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讓城市歸還群眾,讓美麗的城市惠及子孫后代。 參考文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