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鴻彝教授認為“中國社會體系歷經多次全國范圍的長期動亂,總是敗而不亡,破而又起,且復興迅速,對周邊異態文化的吸附與同化力極強,從未中斷,這與中國的城建體制、城鄉經濟的一體化有密切關系。”“中國城市生態與城鄉政治經濟關系,都不能也不應該用西方眼光去觀察,應該有中國人自己的闡釋,西方那種出發于“黑白二元對立”觀下的“城鄉對立、體腦對立、工農對立”說,在中國是沒有立論基礎的。”感謝陳鴻彝教授惠寄)
我們有五千年中華文明史,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城市面貌與城市功能以及城鄉關系,一直處于動態發展過程中,其中最大的變遷發生在“五代十國時期”,這以前的周秦漢唐是“城池—坊市”的結合體,實行封閉式靜態管理;這以后是宋元明清的“城池—街市”綜合體,實行開放式動態管理。中國社會體系歷經多次全國范圍的長期動亂,總是敗而不亡,破而又起,且復興迅速,對周邊異態文化的吸附與同化力極強,從未中斷,這與中國的城建體制、城鄉經濟的一體化有密切關系,F在,讓我們來對這樣一部中華城市生態變遷史作一個簡單的追溯。
(一)城居:遠古華夏社群的聚合形態
人們知道,飲食、生殖與安全,是人類得以生存與發展的三項最基本的要求。原始人的生存條件極為惡劣,生存手段極為低下,對于群體生活的安全保障,也就顯得更為迫切,更為需要。邑落聚居,是原始群體的一種有效的安全保障體制。幾十萬年前,我國大地上生活的原始人,就懂得群體活動、群體自衛,逐步地學會了鉆木取火、構木為巢、穴居洞處、彈射猛獸,保衛群居的安全;后來又在居住區樹柵欄、掘溝塹、筑圍墻、加門閂等等,掌握了初步的安全防范手段。北京周口店的洞穴,西安半坡村的村寨,就提供了這方面的豐富實證。到四五千年前,即傳說中的炎黃堯舜禹時期,我們的祖先已經開始了城邑聚居生活?脊虐l現,今河南輝縣孟莊、淮陽平糧臺、登封王城崗、湖南澧縣城子巖等處,都遺存著建于4000年前的城垣。城體多呈方城弧角,上窄下寬,外陡內斜,城外有寬闊的護城河(池),河上架木質吊橋,城內有貫城大道,城門口有門衛房,居民房每單元11平米,有規則地排列在大道的左側,右側則為公用建筑如神壇、廣場、大廳與手工工場場地及墓地。這一切,確證了古代文獻相關記載的歷史真實性。如:《竹書紀年》中記有關于“鯀作三仞之城”以抵御洪水對居民區的襲擊,《尚書.堯典》中記著:帝堯讓大舜“賓于四門”、管理四門(全城)的交通秩序與送往迎來,結果“四門穆穆”“賓至如歸”,全城生活井然有序。《易經》中寫著:上古神農氏“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妒酚洝分幸灿“黃帝邑于涿鹿之阿,以師兵為營衛”等史料。這一切,說明早在四五千年前,我國社會就已進入城邑聚居、有序管理的發展階段了。城居,是華夏先民的初始的聚合形態,有序管理是它的主要特征。這種城居聚合形態,正是中國人“家國一體”社群觀念得以形成的文化基因。
(二)先秦時期,四民分居,城鄉一體
上古“國”即“城”,“ 城”即“國”,“國中”即“城中”,“國人”即“城里人”,而“城池”也就是“邦國”。城的外圍稱之為郊、野、邊、鄙,那是指耕作地、林草地;城池規模有大小、功能有高低,但都有足夠的耕作地、林草地與水源相配套,以保證城市正常生活之需。城內外當然有區別,但不存在城鄉區隔,“鄉”和“州”都是行政區劃名。
先秦各國,特別是眾多諸侯小國,那時還處于“城邦國家”甚或“酋邦國家”時期,動輒“遷徙”;而都城一遷,“全國”皆移。殷商、姬周之京城、春秋時宋衛陳曹許邢之類小國的都城,就頻繁搬遷著。所謂“諸侯三千”,就是有無數個各自領有的“城”、“邑”。那時一個“國家”的遷徙,其實就是其中心城池的遷徙,“遷都史”也就是“遷國史”?鬃诱f的“興滅國”,就是幫助失敗逃散的亡國之人,重建一個都城,城中設宗廟、社稷壇,招集來居民,設上官長,立個國君,一“國”就恢復了。至若宮殿、坊市與民居,一時建不全,待機再充實;國都以外的土地讓農人去耕種,勢力所及,就是其“領土”,并沒有明確的“國界”。耕地實行“井田制”,開墾出的“井田”倒是有此疆彼界的。
西周創建后,把最大的城稱為“京”(鎬京),周天子居其中心。其次為“都”,是諸侯國的都城,侯王們的宮殿區占城市中心;再次為“邑”,為卿大夫屬地。京、都、邑的城池規模不同,有嚴格等級,但均按照“前朝后市”、“四民分居”、“坊里封閉”的原則設計,士農工商分片居。“士”居住在靠近政府的坊里中;農戶“附郭而居”,住在城池四圍的坊里中,農忙時勞動力要住到郊區的“野廬”中去;遇有戰事,一律回到城中。手工業工人和商貿之家則集中居住于專辟的“市坊”之內。農人分為三等,“三年易其居”,在政府主持下交換其土地與居所,叫做“轅田制”。商周時遼闊的中華大地,也就幾百萬人口,城邑“星羅棋布”于大河上下,江漢南北,自然是“小國寡民”的狀態了。那時,建個上萬人口的“城池”就很有規模了。
城池的建制,以“井田”為基準。“井田”制度是:用“耜”掘出的一塊土垡,其寬深廣各一周尺。以六周尺為一步,寬一步、長百步為一畝,百畝為一夫(約當現在的30市畝)。于是“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四為邑,邑四為丘,丘四為甸,甸四為縣,縣四為都,都四為同”,逐層核計,逐層組合,全國也就“大同”了。《考工記.匠人建國》中說:“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就是說,在一個“方九里(一邊三里)”的城池中,每邊開三個城門,城中修九橫九縱的大道,這將把全城分割成八十一個“坊”,由四民分居,有坊墻,做封閉管理。其中軸線上,左配祖廟,右建社稷壇,前為朝廷百官之府第,后為商貿之市坊,各占百畝之地。這種布局,一直影響到明清時北京城的整體設計。當然,這只是一種理想的人居模式,一種土地與人口的生態規劃。在實踐上,不可能都做到方整劃一,對不同地形地貌,在遵行規劃的原則精神前提下,進行折算與變通,這在《考工記》中也說得分明。
西周實行分封制,諸侯建都、卿大夫建邑,其動力都出于國土開發與政治控制,因而以長久的生存繁衍為第一考慮,在哪里選址、建多大規模,皆取決于水源和林草地。春秋各國都城,幾乎沒有建在山頭上的(與古希臘的城堡不同),咸陽(長安)、洛陽、晉陽(太原)、大梁(開封)、襄陽、郢都、壽春、臨淄等都會的出現,都與“水”有關,都建在大河之濱的開闊平原上,原因在此。這種城建體制,既使士農工商成為一體化有組織的群體,又有利于各自發揮潛力去開發、去開拓,說到底,它有利于帶動一方的經濟文化發展,比單純考慮攻防需要的“城堡”對社會發展要有利百倍。故到戰國時,十萬人口以上的大都會在華夏土地上己經紛紛涌現,而“攻城”“滅國”者也未必要以“毀城”“屠城”為手段了,攻入城池者只要“收其圖籍”就行了。政權易手,而社會生產力、社會體系不致有根本性的破壞。這是春秋戰國空前戰亂下經濟文化仍能大幅快速發展的依托之一。反觀歐洲,遲至十五世紀,名城漢堡、威尼斯,也僅有一、二萬人口,巴黎也只有六萬。這就凸顯了中國上古城建體制的優越性。
二、秦漢時期,城區坊里封閉,靜態管理,城外出現地主莊園
在秦漢大一統政治體制下,除京師外,各地城池失去了“城”即是“國”的政治地位,但作為地方政治經濟中心的功能則依然存在;其興建的動力更多地來自地方交通與商貿的需要。
秦代“廢井田”,又“集小鄉聚為縣”,推行什伍制和郡縣制,這就比建立在“井田”基礎上的城池更切合實際了。他們先勘探地形地勢、地質地貌,優先考慮的因素綜合水源、植被與周遭可耕地面積是否足夠廣闊,而控制水源又尤為關鍵;還要考慮攻守形勢,以進可攻、退可守為優。選定城址后作好全城規劃,優先建造城墻、護城河與城中政府的宗廟、宮室、貫城大道等主體建筑,建好要害部門與公用設施(糧庫、兵器庫、國庫、政府機關、坊市……),逐步推及民居。一時不能建的,也要規劃出空間,留待將來。這就保證了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從此,本地的特產,往往成為該城的“特行”“特業”,于是一批以特定物產出名的都市也就出來了。
漢代長安城的建制:漢人修建長安城,沿用了周秦以來的“街市分離制”。長安城內,居民區與商業區嚴格分開,居民住在一個個由坊墻包圍的“坊”里,不得向大街開門。坊門由專職人員把守,按時開閉。全長安160個坊,“屋室櫛比,門巷修直”,隔斷所有坊里間的邪徑偏道,不準翻越坊墻。入夜實行宵禁,不允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出行或動用火燭,坊里不得進行任何商貿活動,商貿市場集中設在指定的幾個坊里。市坊也設坊墻,中設當市樓,有市長等管理人員主管市場的行政與治安。全城坊市配置勻稱,街衢巷陌,四通八達。全城八條主要通道,平坦寬闊,兩頭與城門相連。城外護城河上的大橋橋面與街道等寬齊平。中心大街幅寬50米,全長5公里,稱為馳道。馳道中間7米為皇帝專用御道,任何人不得妄自逾越。一般官民通行,走兩邊各5米的路面。馳道兩旁,開挖排水溝,遍植榆樹槐樹和青松,形成綠色林蔭。其外側又有各寬13米的人行道,作為公眾用路。陸機《洛陽記》:東漢洛陽“宮門及城中大道皆分作三,中央御道,兩邊作土墻,高四丈。唯公卿尚書章服從中道。凡人皆行左右,左入右出。夾道種榆槐樹。”城中,皇宮、宗廟、政府機關與達官府邸均為高墻深院,層層套設,戒備森嚴。這樣的城建體制,有利于社會層面控制,有利于城市治安管理,但卻把城里人的生活管“死”了。直到唐代安史之亂前,這種“街市分離”的城建體制與管理體制始終維持著,不曾打破。
漢代“京都賦”對周秦以來的都市生活作了立體勾畫,《京輔黃圖》對秦漢都會形態作了詳細的科學介紹,后人可以據之而重塑出“秦漢都城”來。
到東漢時期,隨著土地兼并的加劇,大地主在其壟斷占有的土地上,擇地建設“莊園”,把莊園建成生產生活資料能自給有馀的“單位”。莊園有院墻(寨墻),莊園主與他的依附人口如門客與家丁、佃農,住在院內。莊園除大田生產外,自辦教育,自行防衛,還兼營漁牧,開設各種手工作坊,產品不僅自給,大量的投放市場,用于交換,名品還遠銷到千里之外。莊園主們并不熱心于向城市建設“投資”,城市生活對貴族地主及其依附文人并沒有多少吸引力,各種“實力”倒是在向“莊園”集聚。城市經濟與莊園經濟呈互補態勢,沒有西方人所說的那種城鄉對立。
(二)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坊里依然封閉,生活開始活躍。
本期土地兼并嚴重,地主莊園、寺院莊園(北方是“門閥塢堡”)成了主要的社會經濟形態。莊園是封閉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體,由莊園主與其依附人口一起,構成以莊園為單位的“小社會”,自行組織生產與生活,教育與增殖。莊園-塢堡均自有“家丁”,能武裝自衛,所以往往挑戰基層行政權威,成為門閥統治的社會基礎。莊園的出現,使門閥地主從周秦領主生活的那種以“農村、農業、農民”為依托的“城邑模式”中剝離出來、游離出來,形成“田園詩”般的生活境遇,它更貼合中國士大夫的審美生活理想與生活情趣。六朝山水詩、駢文,便是這種社會生活形態的記錄!洱R民要術》詳盡地介紹了莊園經濟活動,那里有園圃供應四季時鮮,有大田種植谷種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包括藥材、油料、膠漆,應有盡有;還有用材林、薪炭林、防護林和漁塘與牧場;莊園內自辦酒坊、油坊、染坊、醬醋坊,自家做乳貉、果脯、醬菜、糕餅,自家握有保鮮藏鮮技術,發酵釀造技術、紡織縫制技術、嫁接閹割技術,甚至有制筆制墨制精鹽制膠漆的技術。這種追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過來延滯了古代城市生活形態的演進,因為有錢的貴族地主不熱心于向城建投資,而是致力于營造山村莊園別墅去了。晉代的石崇莊園、劉宋的謝靈運別墅,即是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他們“封錮山林”,獨占性極強。每當軍政集團攻城掠地時,城池可能被摧毀,而絕大部分不處于“進軍路線”上的或戰場之中心位置上的莊園,則依然生產著,照舊生活著,甚至成為吸附災荒流民的“基地”。六朝時,北方戰亂頻仍,莊園塢堡便起著這樣的作用:莊園主要么死守塢堡,保存實力,保存戰后重戰的基本力量與文化種子,以求再生;要么組織流民,統率他們南下,找到合適發展的地方,便安頓下來,形成“僑居”社會,自行組織生產與生活,教育與管理,甚至處在地方行政管轄體制之外。“莊園”形態的出現,容納了巨大的農業生產力,是“小農經濟”與“自然經濟”的概念所無法涵蓋的。因此,一個莊園,就是一個小社會,其“自治”“自生”“再生”的能力是很強的。這是中國社會體系歷經全局性禍亂卻從未“中斷”的又一個秘密所在。
此時,城中貴族就以城外的私家花園、別墅來作補充;而政府府第作為城里的主要建筑,只能由國家財政投資興建,不當官就得退回,很難靠這種建筑來改變城市建設的總體面貌與城市群體的生活面貌。官員一退休,自動成為莊園主,此時并沒有“城鄉對立”的條件,盡管“差別”一開始就有。
隋與唐代中前期城內仍然實行“坊市分離”建制。一個都會,無論是商業都會還是一般行政都會,其中心部分都有高大的城墻包圍著,對外起防御作用,對內起拘管作用。城門有重兵把守,按時啟閉。城內居民分坊居住,以坊為單位進行管理。市門的啟閉與坊門的啟閉時間不一樣。當時規定:日中擊鼓三百下,市場開業;日落前七刻擊鉦三百下,閉門散市,停止一切交易。在市場內部,設有市署,由市令、市丞、錄事等專職吏役管理市場交易,維護市場治安。市署要負責規劃行、肆、鋪、攤位的安排,要負責評定與檢查物價,核定度量衡器,檢察處理紛爭、斗毆、擾亂秩序的行為。唐代長安有東市、西市,僅東市就有二百二十行。東都洛陽有南市、北市兩個市,南市有一百二十行,三千多個肆,四百余片店。由此看來,商業活動是相當繁盛的,而管理也空前嚴密。至于民坊,則設有坊長(里正),坊門由專人專管,按時啟閉,凡出入不時、所攜不物、衣冠不整、橫行喧呼、徑逾邪出、未報而用火者,都在查禁之列;居民不得向大街開門,平民與官府分坊居住,民坊與市坊截然分開。街坊中不得經商設鋪擺攤及背負叫賣;城市除寺廟旗亭外,沒有市民的公共娛樂場所。這樣,盡管長安為當時世界一大國際都會,白天中外游人學子商賈塞巷填街,但一入夜,便萬籟俱靜了。這時,巡街御史、武候鋪、各營衛士之輪值者,在每街每坊每角隅進行巡察、守候、偵查,發現可疑,立即采取措施。在如此嚴密而嚴厲的控制下,城市市民的生活秩序自然是平靜的。中國從未發生過城市居民暴動,這是原因之一。唐人“昨日入城市,歸來淚滿襟”之詩句,所詠的“城市”,指“城里的坊市”,而不是今人理解的“城市”。
六朝以來,城市規模與城市功能比此前有更大拓展,六朝故都的金陵千帆翔集,百業輻輳,成為古今有名的“煙粉地”、“銷金窟”,便是一例;而地扼長江運河交匯口的揚州,成為唐代繁華都會的代表,更突顯出商埠功能對城市的重要性,成都、荊州、鄂州、長沙、九江、蘇州、杭州的崛起,同樣得力于水陸商埠功能的發揮。
隋唐鄉村,依然是地主莊園為主體;但莊園主已蛻變成庶族地主,這與六朝莊園的門閥貴族身份相區別,他們在法理上是不能自處于基層政權的管理之外的;但莊園內部的管理與經營,依然是“高度自治”的。唐詩所反映的唐代社會生活,基本上是“地主莊園”的生活內容,真正反映城市生活形態的并不多。?
(三)從唐中期(安史之亂后)起,經五代到宋遼金元時期,城市打破坊里封閉,建設“街市”,實行開放式動態管理;以自耕農為主體的自然村落正式形成,推行“保甲”編制。
這時的突出變化是封閉式城建的解體。安史之后,各地“坊市”紛紛被打破,商業都會獲得發展的自由空間;五代后周政權,允許居民沿街設市,打破了坊市建制;宋初,依法拆除了坊墻,正式廢除周秦兩漢以來的“坊市”,開放了“街市”,變政治中心為多功能中心[政治、經濟、文化、交通、教育、消費服務中心],實現了城市功能的重大轉型。張擇端以其《清明上河圖》記錄了這一歷史性躍遷。其后,東南沿海出現了一批以海外貿易為依托的城市如天城廣府與刺桐,刺桐(泉州)更躍升至與亞歷山大港齊名的國際商城。
宋太祖登基的第三年,即建隆三年(962),正式下令拆除坊墻,沿街允許開設店鋪,實行“街市結合”的城建體制。這時開封城人口達百萬以上,城中沿街店鋪林立,計有六千四百余家,一變秦漢隋唐時期居民區與商業區截然分隔的狀況,實現了“街”與“市”的有機結合。京師與各地城市的營業時間,也徹底打破了周秦漢唐以來的“日中為市”的傳統,日夜經營,有早市、晚市、夜市之稱,而供各階層人士聚會娛樂的酒律、茶樓、勾欄、瓦舍,夜間依然營業……?著名的《清明上河圖》便典型地反映了這一空前的城市生活畫面。京師坊、市界限的突破,帶動了各地城鎮經濟生活的活躍,唐以來十萬人口以上的大都市有十來座,宋代發展到四十來座,而且都實行坊市交叉配置法。洛陽為北宋西都,繁華略如汴京。揚州控扼東南水陸運輸的要沖,商業尤為發達;杭州在北宋時已發展成東南第一州,廣州更發展成東方大港;鄂州居長江中游,成都居長江上游(當時人們以岷江為長江主源),都是商品集散地。南宋定都臨安(杭州)之后,對舊城進行了大規模的改造與擴建,使之成為一個有六十平方公里的大城市,人口達一百萬以上。像汴京一樣,臨安城區建設,也采用了街市結合式:取消居民區的坊墻,允許百姓向大街開門,允許商賈在居民區經營,大街兩側可以擺攤設鋪開商店。街道空曠處,江湖藝人可以聚眾獻技。供市民娛樂的勾欄瓦舍處處興建;酒樓茶舍歌館以至妓院,一個連著一個,日夜經營;展示著這個京城一派消費繁華的景象。
汴京作為人煙浩穰之區,人物輳集,作偽百端,流氓無賴,橫行于街巷之中,滋擾生事。一些游手好閑之徒設立美人局,用娼優作為誘餌,引誘浪蕩子弟,趁機詐取錢財;至于“京師無賴輩相聚賭博,開柜坊,屠牛馬驢狗以食,銷鑄銅錢為器用雜物”者更為嚴重。繁華的商業區,公共秩序十分混亂,一些商販買賣貨物,以假充真充好,騙取錢財,被群眾痛斥為“白日賊”。靠商業為生的牙人也遍布東京,他們勾結官吏,侵漁百姓,哄抬物價,走私漏稅,滋擾市場。一些官吏也常借助權勢發財,他們相互勾結,在東京市場上形成一股強大的勢力,有的武裝走私,偷稅漏稅;有的賤買貴賣,牟取暴利!独m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四九記載:知青州資政殿學士王安禮,“在任買絲,勒機戶織造花隔織等匹物,妄作名目,差兵搬擔,偷侵一路商稅,上京貨賣,贏掠厚利,不止一次”。另外,商業區比比皆是的茶樓、酒肆為無技無能、好吃懶做的閑人提供了生存場所。?
此外,茶館、酒樓為了招攬生意,公開在店內安置妓女,以吸引顧客。安置妓女的茶館,當時稱為“花茶坊”。大的酒店有“濃妝妓女數百,聚于主廊槽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一般酒店則有“下等妓女,不呼自來,筵前歌唱,臨時以些小錢物贈之而去。” 由于安置了妓女,便有一些浪蕩子弟,為妓女而來,追歡買笑,搞得茶樓酒肆烏煙瘴氣,一片混亂。勾欄瓦子作為娛樂場所,也成為“庶士放蕩不羈之所,子弟流連破壞之門”。(見《夢粱錄. 瓦子》)紈绔子弟、市井無賴、閑散軍卒,聚集于此,滋擾之事頻頻發生。
南宋初,幾萬、幾十萬的北方災民一批批流向江南、流入臨安;中原地方貴族豪門三教九流 人士都涌入這個“臨時都城”,于是流氓無賴,滋擾生事,大街小巷,怪事叢生。據《武林記事》等書記載,元宵佳節,滿城笙歌,燈火繁華,車馬闐擁,不可駐足。于是有無賴子執五色印,上刻“你惜你,我憐你”數字,專門打印在姿色年輕女子背上,羞辱游玩士女。奸黠之徒,設美人局,招引浪蕩子弟,詐取錢財。有柜坊賭局,結黨作弊,巧偽百端,勾聚賭徒錢物;有“水功德局”,以求官、覓舉、遷轉、交易為名,假借聲勢,坑騙群眾。至于剪脫衣囊環佩,穿窬竊箱,更是不可勝數;而且結成團伙,“各有稱首”。市場經營,也是“以紙為衣,銅鉛為金銀,土末為香藥”,公行詐騙。牙人市儈勾結吏役,侵漁百姓,走私漏稅,結伙生事。人們說“破壞尤甚于汴都”。——這類治安問題,是宋代消費經濟、市井文化迅速發展的衍生物,帶有明顯的時代特點。?
總之,五代以后,出現經濟都會(商埠、產業),出現“專業街道”,有了公共生活設施(報時、水井、道路照明、集會場所…)、公共安全設施(消防、報警、負責秩序管理的崗、鋪)、公共消費場所(餅屋、歌館、酒樓、茶室、典當、妓院、賭坊)、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勾欄、瓦舍、街頭表演場)、公共活動場所(街市、廟宇、賽會、游樂)、公共服務場所(如理發、沐浴、廁所、出租交通工具車馬舟船轎、出租宴會餐飲器具、出租婚喪嫁娶儀仗之類);還有公共[自由]擇業場所如手工工場、服務業行業之類。從此,消閑性、游樂性節日活動與群體聚會日漸增多增大增廣。城鄉生活形態激烈分化。北宋汴梁(開封)、南宋臨安(杭州),還有揚洲、泉州,是當時政治文化中心城市與經貿交通中心城市的兩種典型代表。這樣,周秦漢唐的“坊閭封閉、靜態管理”過時了,于是政府實行分廂管理,街道上先后設置了廂公事所、軍巡鋪與防隅巡警,成立了專責消防隊;居民戶以街道為單位編號登錄,實施“開放式動態管理”。城市經濟的統帥作用得到強化,巨額的商品外貿,也必需以廣大鄉村腹地為依托。城鄉命運的關聯,從來沒有兩宋這樣密切。
此時,以自耕農為主體的自然村落正式形成,推行“保甲”編制。鄉村生活以小農之家的自然聚居為主軸,形成自然村落,散布于有農田的地方。但純粹依賴種植大田作物為生的農民并不多,大量民戶都有“家庭副業”,不僅溝足自身需要,更為國家工場、外貿企業提供源源不決的初級產品,支撐了大規模特業城市的生存。唐詩、宋詞與傳奇、話本中,有這種社會生活形態的生動記錄。
(四)明清時期,城鄉經濟分趨,市民運動興起
明代城市出現“市民階層”。以特色產業、規模產業為依托的城鎮星羅棋布。城鄉生活形態進一步分化。農村務農為主,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家庭副業、家庭手工業(如編織業)發達起來,作為農業經濟的補充,也作為城鎮“工場手工業”的后備而存在,構成城鄉間的新的經濟紐帶。明人小品、傳奇戲、小說、筆記文反映了這個時期新出現的生活面貌、社會變遷。
明代城市突出點是布局上的大幅展開。東南沿海城市經濟迅速發展,南京、揚州、蘇州、杭州、松江、廣州,佛山鎮、武昌鎮、景德鎮,都以生產發達、市場繁榮著稱于世。松江府投放市場的棉布“日以萬計”,蘇州“郡城以東,皆習機業。”景德鎮“廣袤數十里,業陶數千戶……萬杵之聲殷地,火先燭天,夜令人不能寢。”這個時期,造船業、絲織業、棉紡業、制茶業、制瓷業、礦冶業、制鹽業等行業高度發達,并在相應地區形成相對密集的特色產業,以中心都會為核心,帶動廣大農村腹地,匯成一種前所未有的生產力。生產者、經營者們在比速度、比產量、比質量、比營銷、比運輸、比信息、比技能的大規模兢爭活動中,早已突破自然經濟狀態下個體經營、封閉保守的千年舊習,形成了相互依賴、相互聯結的利益共同體,出現了以私營作坊、手工工場為基地的勞動力密集組合和以行會為紐帶的利益集團。它們擁有雄厚的人力、物力資源,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異常”,都直接牽動廣泛的產供銷系統而作用于整個社會。密集的勞動群眾,自然會產生新的政治要求,新的生活要求;加之大量失業農民進城謀生,在“出賣勞動力”的新型雇傭制下正在向“產業工人”蛻變,這些一無所有的人被高度組織起來,機器設備成了他們的生存依靠,對社會經濟變動保持著極度的敏感;他們最善于作有組織有目標有計劃的群體斗爭;到明代中葉便已形成一股強大的時代沖擊波,震撼著封建統治秩序。這是社會公益社會正義社會輿論形成的經濟基礎,因而構成歷代以單門獨戶為管理對象的“舊式治安體制”所難以對付的新生社會力量。
同時,城市經濟發展后,生活方式也發生了深刻變化,除工商產業外,社會服務性行業更見興隆,賭場、妓院、酒樓、茶社、戲館、飯莊、旅店、當鋪、銀號、柜坊…….應有盡有,不應有的也都孳生出來了,它不能不深刻地改變城市生態與市民心態,人們的生命追求、審美意識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觀。物欲的膨脹隨著少數人財富的高額積累而呈幾何級數的上升,也不能不加劇社會的不平衡而帶來社會成員間的激烈沖突;而活躍于消費經濟、消費文化中的幕僚政客、文人士子、師爺家丁、奸商牙儈、江湖藝人、閑散軍卒、社會流民、幫閑伙計、僧尼丐幫,又構成了城市生活的另一股勢力,他們成份最復雜、思想最易變、行為最敏捷,而破壞力也最明顯,成為孕育新型治安事故的溫床。
明代城鄉經濟分趨明朗化,大型工場作坊向城市集中。當時,基層110戶為一里,其中選丁糧多者十戶為長;其余百戶組成十甲,各有甲首。每年由里長與甲首一人統管一里一甲公事,十年輪換一遍。在城以坊為單位,在郊區以廂為單位,在鄉村以里為單位,編制戶口籍冊,一式四份。一份黃冊,上報戶部,其余三份分別由布政使(行省)、府、縣保管。各地的里甲長要協同“鄉里老人”和弓兵,盤查過往行人,捕獲逃軍逃犯,查禁私鹽,維持地方治安。地方武裝組織有鄉兵、鄉勇、土兵、民壯等名目,由本地官紳率領操練,遇警調用。各地鄉兵皆有專長技藝或習用兵器,是鎮壓農民起義與少數民族起義的工具。明末崇禎帝就調用川軍、遼軍鎮壓過李自成起義,比正規軍有用。戚繼光為了抗擊倭寇,也曾訓練鄉勇礦工,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了強化對社會基層的政治控制,明代在王陽明的倡導下,在南方還推行了《十家牌法》。以十家為單位,要求每家門前置小牌,上書人丁若干,注明身份(某官、某職、某差役或習某技藝,作何生理等),田產、租賦、家庭人口、有無殘疾、是否在家、緣何外出等情況,審核確實之后十家匯總編成一冊,留縣待查。每十家要自報本甲內平常有偷盜不軌行為者,記名于《舍舊圖新簿》,待改正后,同甲之人具保,才能入“正冊”。不報者同甲之人均有連帶責任。同甲之人,每月酉時各家照牌輪流查察,查察有無去向不明的人,防止來歷不明者投宿。平時要勸止爭訟,催征賦稅,聯防聯保。除與保甲法相輔而行的《十家牌法》外,王陽明還搞了一套《鄉規民約》,要鄉里民眾一體遵依。立約之人,定期集會,審議合約成員中“彰善糾過”事宜,而且規定了一套近乎宗教儀式的繁瑣禮儀,目的只有一個:“滅心中賊!”王陽明說:“滅山中賊易,滅心中賊難。”他要從思想上、精神上泯滅群眾的任何反抗意識,維持明政府所需要的統治秩序。
清代延續了明中后期的城鄉分離局面。以特色產業為依托的城市、以水陸交通為依托的商埠和以軍事駐屯為目的的衛鎮,遍及全國。這在內地愈見其發展之勢,以“驛”“鋪”“鎮”“衛”“所”“集”“寨”“營”“屯”“店”命名的小市鎮越來越多、越來越密集,象征著社會的發展。
明清追求經濟收益的商品性生產和省際經濟交流的展開,這絲毫不比歐洲的“國際貿易”遜色。這里,起帶動作用的是棉業的興起。棉業是清代新起的行業。棉作不適宜也不需要占用像糧食那樣多樣而大量的地畝。明代后期,初步形成華東、華北、華中三大優勢棉區的雛形。清代糧食和棉花構成了一對可以相互替換的產業項目,這加快了棉作向優勢產區轉移、集中的過程。于是,棉花棉布的集中產區(如江蘇等地),就能以所產棉制品與糧食的優勢產區(如長江中上游省份)進行跨省區的互相交換。到18世紀,這種跨區域的比較優勢互相交換的經濟格局終于形成。這是以前歷朝都未曾出現過的。它在不增加耕地、肥料甚至任何投入的情況下,僅僅依靠布局的調整,即可擴大可能性的生產地域,提高社會的總體收入。它是對土地的深度利用。清代的珠江三角洲、東南沿海、四川盆地,以及華中、華北棉區的中心地帶等處,人口在高速度地增長、生產上卻不再依賴土地的擴大墾辟,而仰賴于土地深度利用的水平之提高,如種植高收益的經濟作物。它們在保持糧產優勢的同時,開辟一定規模的新的優勢產品;或干脆代之以高產值的經濟作物。這類地區顯示出清代農業的一個主要成就,代表著近現代中國農業的發展方向。對于欠發展地區來說,其主要的困擾不是糧產不足,而是糧價低廉、銷路有限,又沒有新的優勢作物可供發展。應該指出,中國現代的經濟發展與這種經濟格局有著直接的承續關系,它到今天也沒有過時。必需指出:西方世界史上,連西歐境內數國之間16—19世紀間有限的商品流通也被作為“資本主義國際市場”來夸飾,其實無論其流通的幅圓、頻率、質量、規模,從哪個角度也趕不上南宋,何論明清!要知道:西歐列強的疆土總共不過200萬平方公里,也不過就相當于長江中下游地區而己;況且還土邦林立,不存在大范圍的物資調度與調控,匱缺限制了他們抵御災害的能力。
經濟發展的可行途徑不僅可以到糧食生產以外的經濟作物中去尋找(如煙草、桐油、漆、蠟、膠、香料、草藥、苧麻、染料),也可以到農業以外的工業發展中去尋求。當然,這是指“傳統工業”而言,明清的礦冶業(采煤、連同鐵器、五金)、制造業(連同造船)、制鹽業(連同茶、糖、煙、酒、醬、榨油)、絲織業(連同棉紡、麻織)、印刷業(連同造紙、出版)、鑄幣業(連同金幣、紙幣)都已是世界一流的產業。《天工開物》被法國人視為“帝國工業的百科全書”,絕非偶然。
明清時期,傳統工業有了相當的發展,它依靠一種廣泛而分散的發展方式,提供了當時世界三分之一左右人口的工業產品需要。特別是清代江南出現了一個相對集中的、以工業所得為主要收入方式的“傳統工業區”。這里農民的最后收入表現為工業產值(如出售紡織品所得);其工業收入遠遠大于農業部分(請比較紡織品所得與出賣棉花的收入)。因此工業在這里已不是所謂“副業”,而是主業;其經濟重心也不在農業,而在傳統工業。其收入之高,使得在這類地區出現了全國最高密度的人口。它展示了經濟發展的又一個現實可行的途徑,即發展“鄉村工業”,揭示出土地對于人口承載量作幾何級數增加的可能性與現實性。
清代國民經濟的上述發展,表明中國在清代已超出基本食用品的“產品生產”階段,而跨入更高的經濟階梯,即全面發展經濟,在工業發展中謀求出路。這樣看來,中國的“工業化”要求,便不是19世紀中業以后由外國傳入,更不是20世紀晚近才有的新鮮主張。它是立足于本身歷史發展的既存事實,至遲在18世紀便已經啟動了。
在數千年歷史里,中國持續地維持了經濟的不斷發展。至18、19世紀之交,更以占世界不足十分之一的有限耕地,養育了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這在世界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其經驗當然具有世界性和超時代性的價值。今天,中國人如果要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囯家,是不能不首先“認識你自己”的。
(五)清末民初,向近代城市轉型,培育新的社會結構
清末以降,我國實現了又一次“城市轉型”,向近代城市的重大轉型,它發端于西方殖民地在“開放口岸”城市、“使館區”、“租界地”的市政改造,起步于洋務派在上海、武漢、長沙等地的“市政建設、市政管理”之更新。這時,上海、武漢、長沙、九江等地相繼有了由現代建筑、商號形成的寬闊街市、行道樹、路燈,這些是近代城市的標志性景觀。從此,中國城市有了自來水、現代公交車、現代公廁,有了郵政、電燈、電話、下水道、消防站、垃圾站,有了大型商場、大型旅館、大型游樂場,又有了游藝廳、電影院、戲院、公園、體育場、大會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之類。這時,“上海灘”報人滿街跑、買辦處處有,操“洋涇濱”英語者比比皆是,興中會、光復會相繼成立并積極活動起來,以留學生為主干的新型知識分子隊伍也開始出現。更新鮮的是有了新的產業,“大型工廠”、“大型公司”成了“現代城市”的“身份證”。
城市市政面貌的改觀還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城市新型管理模式的出現,新生社會力量的出現,新型職業群體與新型社團的出現,以及近代產業與產業經營思想、經營理念的興起與扎根。產業家隊伍與無產者隊伍的開始形成,這才標志著“城市領導鄉村”的時代的真正到來。
這方面,不妨以上海為例說明之。
1901年1月29日,避禍在西安的“老佛爺”以光緒名義發布《上諭》:要求大臣“各就現在情形,參酌中西政治,舉凡朝章國故、吏治民生、學?婆e、軍政財政,當回當革,當省當并”提出建議,下決心“預備立憲”。她連續下令,要求“興學校以廣教育、辦巡警以保治安,行自治以申民權,練新軍以固國防”。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二月頒布《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規定要舉辦學務、衛生、巡警、善舉、籌款、編查戶口等。其變法之深度、廣度、速度與成效,都超過了三十年洋務運動與1898年的百日維新(按:“洋務”也是她本人于1875年咸豐帝死后、全面聽政時啟用李鴻章而推動的)。此時出現了上海地方自治組織、湖南地方自治組織、武漢、天津自治局等,他們均有實績。其中,上海“工部局”做出的成績最為顯著。
“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成立于1905年10月。因本地精英李鐘玨、葉佳棠等有見于租界管理之善而發起,經蘇松太道(即俗稱之“上海道”)袁樹勛之核準而成立,其領導集體“議事會”、“參事會”成員(76人)耒自市區各善堂、書院、警務及各鋪段董(商人),由投票公推組成。它是上海商界、學界的自發組織,是“地方精英權力的制度化”。按照核準的批文:“所有馬路、電燈以及城鄉內外員警一切事宜均歸地方紳董公舉。”開辦不到兩年,即辦成了填河、筑路、電燈、水廠等公益事宜,部分地段設置了警察,成績卓有可觀。隨之又擴大了參事會,各善堂、助學所、南市商會、北京商會、地方自治研究會、地方公益研究會、東南城聯合會、西北城聯合會均各舉職員參加。這又大大促進了上海新生力量的成長。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上海有名的產業家有:祝大椿、朱志堯、虞洽卿、嚴信厚、孫多森、王一亭、朱葆三、徐潤、曾鑄、沈縵云、朱開甲、蘇本炎、于城等人。
宣統元年(1909年6月16日)公布《城鎮鄉自治章程》,工程局自愿辦理“選舉局”之任務,通過上海市選民的公選,轉型為“自治公所”,這就納入了清末立憲新政的軌道,成為推行自治的機構。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經滬軍都督府同意,成立了“上海市政廳”,主要領導成員即由“自治公所”轉制而來。它主辦過一次“臨時選舉”,兩次“普選”。李鐘玨任市民政局總長后,其重要舉動即是下令拆除了上海建筑350年之老城墻。他把墻基修成了公路,城磚用于砌城內河道的硬岸和城中的下水道。
上海拆墻之舉是近代史上城市轉型的標志性事件。拆墻,使上海完全擺脫了“舊城”的感觀。上海城建于明嘉靖年間,周長9里,城內居民20萬。光緒三十二年正月(1906.2.19)工程局李鐘玨、郁懷智等提出拆城之議,引發爭議;反拆派認為不利于治安,地方士紳曹驤等人說:“城內地方遼闊,員警既未大備,又無租界之團練兵艦嚴密保衛,如無城墻保護,奸賊更易生心,后患何可勝言。”反對拆城以保家園,既防法租界乘機擴界,又防所謂竊盜奸民;但他們不反對“多設員警,清潔街道”。爭議雙方逐級上書至蘇松太道、江蘇巡撫、兩江總督。最后經過協調,雙方達成妥協:增開城門、修筑馬路,保留城墻----但終究還是被完全拆除了;而“修筑馬路、拓寬街道”等舉措,也成了仿效者武漢城之市政改造的首發之舉。
以上簡略回顧了中國城市數千年變遷史,總的說來,中國城市生態與城鄉政治經濟關系,都不能也不應該用西方眼光去觀察,應該有中國人自己的闡釋,西方那種出發于“黑白二元對立”觀下的“城鄉對立、體腦對立、工農對立”說,在中國是沒有立論基礎的。中國規劃網北京5月12日電
(責任編輯:白雪松)
|